方官还要给京官上“炭敬”、“冰敬”呢,你地方上的生产建设兵团能不给执掌五军都督府的勋贵们上贡?所以,只要高务实确定五军都督府有领导全国各地生产建设兵团的权力,以上这些实际上就都解决了。
当然,高务实也不能指望勋贵们和地方卫所指挥使们的节操,因此该派设的财务监管人员必不可少,否则让这些人自己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那肯定和没改革一模一样。
勋贵们固然是高务实多年的“忠实盟友”,但对于自己的利益依旧看重,对于高务实提出的监管问题,他们着实了解了一番,然后一个个面露难色。原因很简单,高务实对监管这一块看得确实有点紧。
按照高务实的说法,监管也并非一家执行,而是直接给干到“三司会审”——兵部、户部各派卫所级常驻吏员监督,每年还会不定地、不定期的派专员抽检,而朝廷过去就有的巡按御史监督制度也要照旧执行。
忽悠监督这种事,最好的情况就是监督权集中,因为监督权越是集中,收买或者串通的成本就越低。相反,如果监督权很分散,而且具体执行人不停变化,那就很难办了。你不可能把所有环节通通收买过来,甚至连可能临时派来的人都收买,因为那种成本谁也承受不了,你还不如老老实实不搞鬼。
再说,天底下的海瑞虽然少,但总归是有的,万一你哪天就是碰到一个怎么也收买不了的家伙来巡查,以往花在收买上面的钱岂不就全搭进去了?
所以,高务实这套常驻监察配合临时巡查的制度虽然也不敢说十全十美,但肯定会大幅提高贪腐成本,从而使得清廉度有效提升。
与此同时,高务实到底是前世在基层干过的人,也知道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如果这各级指挥真的一点油水都捞不着,那就别指望人家有什么事业积极性了。因此,合理的激励措施也得跟上。
这方面其实也不难,依旧可以照抄,而且同样是自己抄自己——把京华在商业上的“绩效制”拿过来就行。反正生产建设兵团虽然要承担朝廷的军屯和徭役,但就和京营的生产建设兵团一样,它是可以盈利的,而且盈利的那部分里头,绝大多数利润归他们自己,只有大概五分之一需要上缴国库。
所以这件事就好办了:各级卫所在做完了朝廷要求的军屯、徭役之外,还可以自行选择承接民间包括当地衙门的各种生产、建设任务,最后上缴五分之一给五军都督府,多余部分自行开支。
与此同时,户部、兵部会联合制定各级卫所军官们的奖励标准,也就是在盈利中按比例划归军官分掉,跟分红一样——你们干得好就分得多,干得糟就分得少。
至于你说干亏本了,那不好意思,高元辅也安排了惩罚机制等着你:记过、留职查看、降级、开除,直到抄家、处决。
这可是大明,不要指望“文明时代”的那种柔情款款,死缓什么的根本不存在,说砍头那就真的会掉脑袋。
当然了,做生意能做到掉脑袋也不容易,一般人干得再差,大概顶多也就能混个开除。如果干到抄家,那说明出了大问题,比如亏大发之后发不出工资,结果闹到治下军户骚动、暴动。杀头就更不必说,得是军户暴动产生了严重危害。
总之,高务实改革从来不会走极端,一边要解决原先的历史遗留问题,一边也要让认真做事的人能够获得显著好处。既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那是不可能行得通的。
这些大体构想说给勋贵们之后,高务实从勋贵们的表情来判断,他们大概是能接受的。不过到底是兹事体大,而且勋贵们虽然依赖高务实,但毕竟比将门更有地位和底气,最后还是表示需要一定时间商议。高务实对此表示理解,表示三日之后再来详谈。
勋贵们当然不会让高务实如此公事公办的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