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兵。
自唐朝以募兵取代府兵后,五代十国时期,由于战乱频繁,诸国养兵虽多,仍不敷用,故乡兵制,更加倍受重视,且在前代的基础上有所发展,成为除中央禁军和方镇兵外的重要兵力。
开始征集乡兵,规定每税户七家共出一兵,军械自备,设置各种番号的乡兵,其中除遍行全国的保甲外,其他番号的乡兵都是地区性的。
乡兵与禁兵、厢兵不同,不脱离生产。多数乡兵是征兵,一般是在若干名壮丁中,选拔一名壮健者充当,农闲定期校阅,在校阅时发放一些钱粮。
少数乡兵是募兵,招募弓箭手垦荒种地,缴纳地租,守护边土。
乡兵有的采用禁兵指挥、都等编制,有的按照保甲法,以五人为一小保,五小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分设大、小保长和都、副保有的采用唐初李靖兵法,以五十人为一队。
乡兵是为维持地方治安、弥补战时兵源不足而设置的军队,它由选自户籍或召募的人员组建。西魏、北周年间出现乡兵,隋唐继续沿袭。
后梁张全义在洛阳招民屯田时,挑选丁壮,教习弓矢保卫乡上,其实质便是亦耕亦战的乡兵。梁末帝诏“民十户出兵一人,器甲自备”,至梁末,“调民七户出一兵”。
在梁晋之争中,晋王屡发乡兵参战。如为解潞州之围,纳厚礼诱结北蕃诸部,以其境内丁壮南征决战。
此时那乡兵队长,一眼瞅见石敬瑭等人迎面奔来,而且后面里正等人不停的喊叫着,“别让贼人跑了……!”
他知道就是这些人无疑了,兴奋的提枪立马,一声断喝“大胆贼寇,哪里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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