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想的翅膀在飞出很远后,终于被恶魔之手掰断,李浩原本轻佻的心情,也由于这种疼痛而逆转成空。很空,像一张未经墨饰的白纸。
顾不得擦额头上的虚汗,有个疯子在众目睽睽下原路返回,极不绅士的撞开人群,单手掀翻冲过来阻拦的水手们,简直连滚带爬。
小时候的李浩是个准宅男,经常一个人呆在家里,啃那些先祖留下的古籍,从晦涩枯燥的魔法理论到精彩玄妙的英雄传记,都是能够消化的对象。而事实上他并不想那样做,只是由于听说没爹的孩子只能好好读书,将来才不会被饿死。他没有穿过新衣服,即使有被妈妈洗干净的,第二天也会多出很多脏鞋印。但他并不会像其它孩子那样,拿着木制的长剑站在校园里,指名道姓和某某某决斗,然后揍的其鼻青脸肿。因为没有人愿意和只会读书的胆小鬼玩,那是个充满了骑士信仰与英雄情结的年代,即使女孩子也不例外,都梦想着加入天马与神宫的序列。
直到有一天,他依旧蹲在墙角里,承受着坏孩子们的“全身按摩”,有人站在不远处的阴暗中,手指上腾跳着精美的火焰,那是真正的魔法,精简版的初级火球术。李浩记得很清楚,那些人抱着冒烟的屁股,吓到狂喊他们亲爹的名字。从那以后,全学校最著名的胆小鬼和最年轻的魔法师成了好朋友。尽管在此后的七年内,年轻魔法师的升级进度依旧停滞在入门级上,从而遭受到李浩无休止的抱怨,但两人从未忘记过童年的快乐时光,就像是昨天生的事。
事情比想象中的要糟糕很多,在李浩的面前,是蔓延而来的火海,以及回荡在走廊里的滚滚浓烟。缪斯的房间在楼梯拐角处,那里的地势偏高,早已被海啸波及,所幸的是墙壁与天花板的结构还算完整,应该没有坍塌的可能性。他的头脑很清醒,就近从杂物房里找出两把斧头,又用毛巾在水中浸过,捂着鼻子往里边冲,像头身材矫健的猎豹。
李浩爆状态时的移动力,并不逊色于初阶盗贼。因为任何自学成材的佣兵,第一课都是逃跑,精疲力尽的活下去,才能不知不觉的混起来。从甲板到客房部三层,需要穿越音乐厅的长廊,好在火势并没有燃烧到这里,李浩淌着接近膝盖的海水,跑起来很吃力。他想自己应该准备一艘小型的救生艇,划着抵达目的地。可返回重来已经不现实了,他拼劲浑身的力气,终于成功穿越这里,甚至都没有多望一眼收藏在展览柜里的金色钢琴,那可是雷昂斯的经典之作,由两百万克拉的纯金打造而成,被业界赞誉为“乐器之最”。事实上这华而不实的玩意儿,连最简单的小夜奏鸣曲都难以弹出,只能像福尔马林一样侵泡在玻璃缸里。
“谢天谢地,你总算没有变成烤鸡。”用斧头狠狠劈开木门后的李浩,喘息着跑到缪斯面前,后者睡的很安逸,鼻息非常微弱,嘴角却挂着安详的弧度,像是在梦里遇见了美好的事物。
李浩低着头把床单撕成长条,将沉睡者捆在自己后背上,还特意为其披着条金羊绒,完成这些工作的时候,海水才刚刚没过腰间。他在心里暗暗为自己打气,艰难的迈动双腿,承受着水流的阻力,去回忆那些或血腥或残忍,曾经真实生过的画面。刀猎安哥拉丛林的野猪王,守候毒性致命的赤尾眼镜蛇,恶战市场稀缺度极高的单翅金鹰,好几次都险些被啄吓眼睛,却都奇迹般的没被死神带走。…
这样咬牙想着的时候,他已经成功前行了十几米,尽管水位在不断增高,已经没及胸膛,但李浩依旧很镇静,至少在脸上并没有显露出恐惧与焦躁。周围除了单调的水流声外,只有悬挂在白色墙壁上的油画,以及不断经过身边的漂浮物,李浩想过抓住张椅子之类的物件往回游,或许能找到新的出口。但长期的狩猎生涯告诉他,永远不要对未知的事物掉以轻心,哪怕是一只路过的蚂蚁。
他挺了挺腰杆,用右手扯着缪斯柔顺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