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空为被,草地为席,皎洁的星空划过一道火红的流线,无比灿烂。
……
清晨,旭日的初光悠然升起,向大地散发出无比温和的阳光。虫鸣鸟叫犹是最美的晨歌,欢呼着大自然又从黑暗走向光明。
爱樱莎努努小嘴,这一夜的入睡的环境与条件远远比不上曾经上千个夜晚,但在她的心里,这一夜却是最舒适的。
被唧唧喳喳的声音惊醒,爱樱莎依依不舍的从李浩身上离开,这个男人的身躯,可真是暖和呀!在悬崖边呆了一晚,竟没感觉到半分寒冷。
爱樱莎望着睡在一边的李浩,轻轻的走过去,看着他舒展的睡样,小嘴微微的抿笑。这真是个值得信任的男人,这一夜,他就这样守候在我身旁,给我温暖,同时保护着我……
不一刻,李浩的眼睛微微抖动,转眼间也醒了过来,睁开眼便看见爱樱莎的面容,李浩觉得像是在梦中一般,非常幸福。
不过此时李浩的心里,并没有被儿女私情给充斥,经过昨天的一战以及与爱樱莎的交流,他心里所想的是如何提升自己,如何把自己以及塔巴巴村武装起来。这个世界,实力太重要了。
没有实力,就算你拥有数不尽的财富,也一样会被别人掠夺;
没有实力,想做的任何事都无法实现;
这个世界,没有实力,寸步难行!
地精部落就是这样,可怜他们已经是地精一族最后的血脉,可他们却不敢迈出塔巴巴村附近的这片林子,甚至在林子里,他们也要小心翼翼。
也许他们很幸运,也许如族长所言他们塔巴巴村生长着大地之树,有着大地母神的庇佑。但对于无神论的李浩而言,这显然是不可靠的。
地精的寿命长,繁殖力强,也许不出多少年就能产生倍增的人口,但没有实力,没有武装,一旦被外人发现,那么种族灭绝也就成事实了。
所以,李浩在心里下定结论,一定要想办法让地精部落武装起来,只有这样,才是最可行的办法。
弱肉强食,生存之道,就是这个世界的道理。
经过昨夜的思考,李浩的心里也有了一点头绪。
俩人站在悬崖边,欣赏着面前一望无垠的山水林云,感受着清凉顺畅的凉风击打在身上,一时间心旷神怡,快乐无边。
就这样静静的享受了很久,李浩才打破这种气氛,问道“爱樱莎,你知道矮人部落在哪儿吗?”
爱樱莎疑惑向李浩望过去,矮人部落,这个什么都不懂的笨哥哥居然知道矮人部落,也难怪,父亲军队的武器铠甲不都是在矮人部落打造的吗,也难怪这个部落这么有名了。
“具体位置我是不知道了,但这次我出来的时候经过一片森林,乔尔叔叔告诉过我那森林里面就有矮人部落。”
想了一会,爱樱莎向李浩的侧面指去,道“就在这个林子的东边,好像也没多远吧!”
李浩微微一笑,道“行了,知道方向就行,只要肯找就一定有线索的。”
“你要找矮人部落干什么呀?”爱樱莎好奇的问道。
李浩刚准备回答,却被四周的树叶哗哗哗的响声所打断,树叶摇摆的很不自然,风越来越大,树叶哗哗声越来越响。
李浩暗想,原来异世界也是这样,说变天就变天的。
树叶猛烈的摇拽了一阵,一群整齐的黑影从林子深处直线的冲了过来,然后在李浩与爱樱莎的身边分成扇形。
李浩朝这些穿着软铠甲的黑衣人依次看去,注意到他们肩上的徽章,不禁心里猛的一阵,这十几个人,居然全是a级!
扇形列队的中间有一道小口,渐渐的从小口处走出来一高大的人影,人影披着一件宽大的长袍,虽然遮挡住了肩上的徽章,但显然不会比这些手下的实力要低。高大人影面对爱樱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