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着乔治的话来说,只有格里芬那个混蛋才干的出来,破坏这么漂亮的美景,就用来烧烤这么混蛋的事!
陆南穿着薄薄的衬衫,衣袖挽到手肘上方,坐在别墅的院子里,单手支撑着下巴,看着佣人清理银杏叶。
格里芬从别墅里拿出一瓶酒,乔治在身后跟着,手里拿着四只酒杯。
陆南抬眼瞥了他一眼,主要看了他手里的酒一眼。
格里芬笑容璀璨,在阳光正好的晚秋中,铂金头发像闪着光一般,璀璨的跟后面那一林子的银信树叶有的一拼。他介绍道“这是今天临走时,特意跑去祖父的酒窖里拿的一瓶,市面很多年前就没有了。为了拿这瓶酒,祖父差点要打我。”
陆南嗤笑一声“你在你祖父眼中,连瓶酒都比不上吗?”
格里芬一副很对的样子点头“的确,我认为我祖父觉得这瓶酒比他的亲孙子重要。”
陆南弯着桃花眼,评价一句“真惨。”
格里芬看着陆南漫不经心的样子,眼神闪了闪。不知道为什么,他总有一种,对方已经知道他身份的错觉。他不再开玩笑,而是打开酒瓶,作风端正,像个绅士一样,为陆南和季陶倒酒,推过酒杯“两位女士请品尝。”
陆南拿起酒杯,对着格里芬晃了晃,姿态神情里,十足的古老贵族的派头。
格里芬笑一声,也举起自己的酒杯示意,深蓝的眼眸跟y国晚秋的晴朗天空十分相像,仅仅是看着便让人心情愉悦“干杯,女王大人。”
这是在走《暗夜之颂》里的身份设定。陆南慵懒的举杯,轻轻碰一下,没有回应他的话,自己抿了一口猩红的液体。
慵懒优雅又孤冷,偏偏似乎对着格里芬的态度仿佛有些纵容,潋滟的桃花眼半眯着,红唇艳丽,容色靡靡的不像个普通人类,真像是《暗夜之颂》里的女王活生生的出现在了他的眼前。
果然,他将这个角色推给陆南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