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酒吧的主要客户是都市里的年轻群体,酒吧主打小资情调和小清新的风格,一直以来都身受这个群体喜爱,酒吧的服务也把这种风格发挥到了极致;在昏暗的灯光下,柔和的音乐里,人们品尝着美酒,与漂亮的女孩谈天说地这就是新城酒吧致力于营造的氛围,但现在
“我们一起闯码头啊,马上和你要分手,催人的汽笛淹没了哀愁,止不住的眼泪流”,
“不是哥哥不爱你,因为我是农村地,一年的收入只能养活自己,哪里还能顾得上你”,
原本一头长发,气质忧郁的弹唱歌手林致逸此时在舞台上握着话筒歇斯底里的唱着这首土里土气的《闯码头》。
忧郁,高贵,带着一点颓丧,这是他从一开始就给自己设定好的人设,就像那些有工作室的明星一样,就算是落魄的酒吧歌手也要有自己的人设;林致逸和新城酒吧合作了已经有半年了,这样的人设并没有给他带来很多的人气。
对酒吧里的青年男女来说,唱歌这种节目已经没有什么新意了,想要看忧郁帅气的男歌手,电视上多的是,不缺他林致逸一个,多的是比他更帅,更忧郁的歌手;倒是舞台上的热舞和魔术表演更能吸引到他们。
但林致逸却始终坚持自己的风格,他认为音乐应该是高雅的,纯净的,不应该媚俗,这大概是每一个年轻艺术家都会有的坚持,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他过的非常贫穷。
也正是因为贫穷,导致现在的他不得不委屈一下自己唱这种很土的歌。
“我要为你去奋斗,再苦再累不回头,只要你耐心把我来等候,总有一天会出头,等我搬到城里去,开着大奔来接你”,
带着乡土气息的声音从舞台上扩散开来,下方一片哄笑之声,酒吧的气氛变得欢快起来,不断有零零星星的掌声响起。
林致逸硬着头皮唱完了三首歌,咬着牙给听众们鞠了一个躬,然后走下舞台。
在后台的休息室门口,他看见了那个点歌的客户。
那是一个长着一张娃娃脸的青年,身材保持的很好,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艺术气息。
作为音乐人,他清楚的知道这样的气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培养的出来的,而与他不同的是,这个青年并不忧郁,他是一个乐观的人。
平心而论,他对这种看起来干净,阳光的年轻人很有几分好感如果他没有做弄他的话。
郑元冲他笑了笑,道“歌唱的不错”,
林致逸耸了耸肩,道“谢谢夸奖,不过我还有更多,更好的歌曲,你有空的话不妨多来听听,我可以给你推荐一些”,
他说得很委婉,但郑元自然听得出他话中的意思—你对音乐的鉴赏太逊了,下次点歌的话还是我给你推荐几首吧。
郑元笑道“艺术上的东西,阳春白雪,下里巴人,没有高下之分的,只是个人喜好不同而已,就像在绘画上,有的人喜欢动漫风,有人喜欢素描,有人喜欢水墨音乐也是如此,喜欢流行音乐的人毕竟多一点,现在的歌手总不能想着当俞伯牙,期盼着听众都是钟子期吧”,
林致逸道“《纤夫的爱》和《闯码头》是流行音乐吗?”,
他显然还对这两首歌充满了怨念。
郑元不禁笑道“那两首歌只是为了逗我一个朋友开心”,
“你的朋友?”,
郑元向前面努了努嘴,从这里刚好可以看见那个相貌普通的女孩子。
顺着他的目光,林致逸也看见了那个女孩子,凝着眉道“她是你的朋友吗?之前几次好像不是和你一起来的”,
就说嘛,应该早就有注意到的。
郑元道“我第一次陪她来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你应该早就感觉到了吧,她喜欢你”,
他并没有多绕弯子。
林致逸定定的看了看他,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