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过神来。
“我也不晓得它们的爱巢安在哪里,但我会去碰碰运气的。”杨若晴道。
……
隔天,杨若晴起了个大早,送骆宝宝还有兵兵以及村里的几个其他小孩子去了山腰的学堂里念书。
孩子们抵达学堂的时候,日头才刚刚从东面起山。
这孩子们念书真是辛苦啊,起早贪黑的,不容易不容易。
杨若晴心下感叹着,骆宝宝是个女孩子,今年也已九岁了。
她跟骆风棠商量了下,让她在学堂里再念个一年半载的,等到十一岁的样子就不念了,在家里学针线女红。
拳脚这块,小丫头是一天都没有落下,即便长大了也一样要练习。
念书识字明事理这块,到时候单独请个女先生回家来一对一的教。
看到这清晨中的学堂里传来朗朗书声,杨若晴的思绪飘远了,飘到了扬州的大志那里,飘到了京城的辰儿那里……
女孩子念书是为了明事理,修身养性。
大志念书是为了搏一个好的前程,辰儿念书,则是因为这孩子是个天才,他喜欢摸索更深远的知识。
辰儿的资质和才华,早已跳出来当世这些学子们的圈圈中,但是,辰儿付出的努力和汗水,依旧远胜过那些学子。
哎,我的几个孩子们都这么努力,拼搏,作为他们老娘的我,真的是荣耀啊!
一路的幻想着将来孩子们长大后的景象,儿孙绕膝,杨若晴忍不住嘴巴都咧成了一朵花。
脚下不知不觉就进到了深山里,这片地儿,是她一开始遇到追云的地方。
从前好多回,也都是在这里寻找追云的。
杨若晴于是开始呼唤起追云的名字来,狼的听力好,隔着几座山头都能听到呢,加上追云不是一般的狼,听到的肯定更远。
杨若晴一路喊一路往山里面走,她心里相信,或许追云已经听到了,正在奔跑过来的路上呢。就这样一路走一路喊,约莫过了个把时辰,前面的山林中突然传来一阵风声。
白色的身影从天而降,稳稳当当落在她的面前。
是追云。
威风凌凌的狼王追云。
“嗷呜~”
它朝杨若晴这里仰起头,嗷了一嗓子,随即便纵身跳到她的跟前一双前爪搭在她的肩膀上,这拉长了的身形,足足比她高出一个头啊!
“冷静冷静,快瞧瞧我给你带啥好东西来了!”杨若晴笑着道,抬手指着背在背上的竹篓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