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以物易物(1 / 1)

灿唐 金佶 2181 字 2020-02-16

火柴的光芒在夜晚,像明亮的珍珠,然而在白天就黯淡无光,让人们记起它的功能性。

郑婆顺利的完成她的交易,可以拿着茶盏,看着两人在旁边玩弄火柴,她不愁找不到买家,如果尉迟绫看中了粉钻耳环,她倒是没有什么赚头。

他们在院子里点燃的柴火堆,点燃了一串蜡烛,并且刻意制造黑暗,测试柴火堆的效果。

“你这个火柴如果制造的大一点,效果会更强,至少夜晚点燃的时候就能够当火炬。”

“那用的材料也会比较多,成本也会比较高,然而实际上是可行的。

只是夜晚点亮火炬,等于把自己当靶子,在战场上非常的危险。”

范晶晶想了一下,还是提出警告,她可不能够把唐军当成实验品,既然已经穿越到唐朝,就范晶晶认定自己是唐人,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当然要靠唐军来保护。维护唐军的战斗力就成为理所当然的事情。

范晶晶不时的把眼睛看到旁边眼眶红红的童仆,叹了口气。唐朝奴隶买卖还是存在,并且受朝廷律法所保障,这个时代,身为一个受雇者,也别想跟他的雇主追求人权。

为了活下去,一切的苦难都被视为理所当然。

后世的学者时常说,古代是一个重礼法的世界,礼法维持古代的秩序。

然而礼法的前提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

只有平等人之间才有礼法可言。

上下尊卑,在古代礼法中无比的重要。

范晶晶认为,二十一世纪才是一个着重礼法的世纪,这种礼法的前提是人人平等。

穿越到唐朝,范晶晶只觉得她非常的悲催,一点都没有兴奋的感觉。

遇到任何事情,在弱小的时候,只能够认命,等自己蓄积力量,慢慢成长起来,现代社会讲究的是有仇不留隔夜,古时候讲究的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古时候的社会,好像法律什么都管不到,因为管人的人,自己作奸犯科也不是好人,然而只要你不属于他们,你就被管得死死的。

“你所有的火柴效果都跟你手上的一样好?”

这句话存有忽悠的空间。

“这批火柴是我从某处拿来,我的作坊还在建立之中,初始产品,可能效果没这么好,但是我可以保证能用,不良产品绝对不会出现在市场上。”

然而范晶晶选择照实说,她想要做的不是一次的生意,而是永久的生意,只要火柴工厂一开工,就会牵涉到很多的工作人员,很多的雇工,范晶晶必须保障雇工的工作权力。

何况对军队来说,使用效果如何关系到将军会如何应用到火柴,如果能够精确的回答,她会尽量精确的回答。

“我看妳对那个没用的家伙挺关心的,不如我们就来做交换?”

童仆听到主子说的话,眼睛充满期冀的光芒,看着范晶晶。

在勋贵之家,把童仆当成赠品送给别人,这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拿出来作为交易对象,还能够节省一些钱财物资,很明显的在尉迟绫的眼里,这名童仆属于可以出清的对象。

范晶晶不喜欢以物易物,比较喜欢铜板。

长安城是可以拿铜板交易到所需物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