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惊人,而是因为天赋惊人而受天所妒。”
“在天都的古籍之中,我族的自称,是‘叛天族’。因天生携带某种致命之疾,而欲要向老天发起叛逆的种族,叛天族。”
“叛天族,这称呼还真是有点熟悉啊,”秦旸揉了揉眉心,“那么你我身上,也有着致命之疾了?”
“不错,”司命说道,“我们族人的天赋越强,所受疾病也越厉害。偏偏这病症一般都和自身天赋有关,比如脑识强大,精神力过人者,一般都患有脑疾,身体强大者,也都会有身体上的疾病。越是强大,病痛就越厉害,这才是为何说我族遭天妒的原因。”
“像我,具有对于元气的极强亲和度,能轻易操纵大量天地元气,但在同时,我的体质也容易受元气侵蚀,可能会被元气同化。而像你这样气血强大的类型,一般来说,都是心脏或是血液中有病因,会出现病变。”
心脏是血液流动的动力源,是将血液运输到身体各部分的核心,秦旸若是患病,要么是在血液上,要么就是在心脏上。
“是吗?但我感觉一直很好啊。”秦旸面色更为古怪。
他也许是知道这方面的原因的,因为他将全身血液换过一遍,现在他的血如同汞浆,比之普通血液不管是外表还是质量,都有天壤之别,这叛天族的先天之疾,也许在不知不觉中,被他给解决了。
“也许是因为你混合了外族之血,有经历过血脉返祖,重归叛天族血脉的缘故吧。”
司命对此也是颇为不解,只能想出这个解释。
历史上并非没有血脉外流的情况发生,但那些混血儿都不像秦旸这般,血脉返祖,而是混杂不纯,并不算真正的叛天族人。像秦旸这种类型,天都历史上从未出现过。
“也正是因为你的状况良好,司危那女人才会盯上你啊。”
司命叹了一口气,道“还记得我说过吗?你又一个同父异母的兄长,他是司危的儿子。他和你一样,天生气血强大,论气血之盛,同境界无人可比。现在,他患病了,心脏出现了问题,需要有人献出自己的心脏,与其换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