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端 biquu 声音的主人自然是神见神憎,鬼见鬼愁的混世魔王程咬金。
李素不得不很不争气地承认,自己真的很怕他。
如何跟老流氓打交道是一门高深的學问,难度不比酿酒低,老流氓的脉摸不准,谁都不知道他会什么时候突然抽你一记,也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堆出一张看似鲁莽霸道毫无心机的脸,却狠狠阴你一回……
李素只能选择假装没看到他,转身便跑。
旁边的年轻人很有意思,他比李素更慌张,听到程咬金的大吼声后神情更是惶然无措,二人迅速转过身,一个往左一个往右,很有默契地分开两头跑。
李素跑得很无奈,认真想一想,为何每次将了程咬金就想跑?酿酒作坊的事明明是程咬金坑了他,搞反了吧?应该是程咬金见了他便跑才对啊,自己到底心虚什么?
跑都跑了,也就不寻根究底了,就当碰到了劫匪吧,劫匪哪有道理可讲?
狂奔数十丈,李素暗暗心喜自己逃出魔掌之时,身后传来了令人绝望的马蹄声,未及反应,李素只觉身子一轻,被一只健壮有力的胳膊水里捞海带似的捞起来,拦腰夹在腋下,随着马儿的奔跑而上下颠簸。
“哇哈哈哈哈……小娃子想跑?老夫这些年阵前斩将,活擒敌酋,还从未空手而归过,你跑得了么?嗯,还有一个小娃子哪里去了?”
“程伯伯……程伯伯莫闹……”李素挣扎不已。
“莫动,老夫失了手你就落马废了!”
李素只好停止挣扎,然后像被程咬金下班回家顺路买的一只烧鸡般夹在腋下,认命地随着马儿上下颠动。
真的很没面子啊,大街上那么多大姑娘都看着呢……
幸好李素前世學到了一个妙招,无论面临多么尴尬的场面,哪怕光着屁股跑到街上,该捂住的也不是下身,而是脸。
于是李素只好捂住脸,暗暗痛恨自己没事找事,刚才若是办完事直接出城回家,此刻的他或许已坐在河滩边幸福的发呆,而不是屈辱地被老流氓夹在腋下游街似的招摇过市……
耳边不断传来程咬金的数落声,如魔音穿耳。
“小娃子好不识礼数,进了长安城也不说来拜会一下老夫这个长辈,满大街乱窜是啥意思?看不起老夫吗?还有,老夫好说也是你的合伙人,你说的高度酒到底酿得如何,也不跟老夫通个气,小娃子该不会想独吞吧?这可不行……”一路唠叨,程咬金语声忽然一顿。
“咦?哇哈哈哈哈……兀那小娃子哪里跑,本想放过你,七弯八拐的却还是撞在老夫手里!”
李素只觉得夹住他的胳膊一紧,马儿的速度徒然加快,一个闪电般的冲刺,再加上一声认命的痛嚎,睁眼一看,刚才那名与自己惺惺相惜的年轻人被程咬金夹在另一只胳膊下。
二人的目光隔着程咬金壮硕的身躯遥遥相碰,同时露出一个英雄末路般的悲壮眼神。
程咬金一只胳膊夹着一个,马儿的缰绳完全放开,显然他的马亦非凡品,放开缰绳后仍摇头晃脑自顾慢吞吞地往程府走去。
一路上程咬金神情得意,眼神里全然一片活擒敌将的胜利喜悦之情,衬托得李素和那位年轻人愈发……没面子?
既然被拿住了,年轻人倒也认命,最初被夹在腋下没面子的尴尬过后,很快适应了眼下的窘况,甚至还有脸朝李素咧嘴一笑。
“还未请教……”
李素脸有点黑,而且他对环境的适应性显然不如年轻人,现在仍处于没面子的屈辱之中,斜着眼看了看那个年轻人,见他笑得很灿烂,露出两排白森森的牙,有一种儒雅而亲切的气质,令人忍不住生出好感。
李素叹气,眼下这个光景……是聊天的场合吗?
“在下泾阳太平村李素……”
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