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眠的第五步,便是解除催眠。
催眠师让被催眠者从催眠状态回到平常的意识状态,包括但是他醒来后将忘记催眠时的一切经验,或暗示他醒来后做某些活动,确保他在结束催眠后,感觉良好并强化疗效,催眠的效果受个体的催眠感受性影响。
而催眠感受性是指,个体在接受暗示的难易程度,每个人都有受暗示性,就是可催眠性,但个体差异很大,人群中有10至20的人很容易受接受催眠,约10的人似乎根本对催眠没有反应,一般来说青少年时期达到最高,然后随着年龄增长逐渐下降,可催眠性与人格有关,一般来说想象力丰富的人受暗示性会比较高一些,而且比较强的人受暗示性会比较低一些,而且一个人对催眠感受性是比较稳定的。
催眠的深度一般分为三级,由浅至深依次为动作支配期,知觉支配期和记忆与性格支配期。
绝大多数人均可进入动作支配期,比如暗示是催眠师会暗示说,我现在从一数到三,当我数到三时,你的眼皮就会变得非常非常重,重得睁不开了。
大多数人认为催眠能否中成功,主要应该看催眠师的技能,如何认为催眠师在这里扮演最重要的角色,事实上,一个人的催眠能否成功,关键因素除了催眠师本身的经验和技术,另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共同的信任,事实上每个人都具备被催眠的能力,却又因为每个人的状态各不相同,所以进入催眠的速度及深度以及接受催眠的建议也都各不相同。高度的受暗示性可以被看作一种与生俱来的属性,也可以是经过后天的开发。
关于催眠理论,一般来说有两个,一是意识分离理论,美国心理学家希尔加德提出的,他把催眠看作一种特殊的意识状态。
他认为,个体被催眠后的意识分离分为两个同时进行的层面,第1个层面是个体接受暗示后所意识到的一切新经验,该层面的意识是在催眠师的暗示下产生的,其性质有可能是扭曲的不真实的,但个体可与外界进行交流。
第2个层面是隐藏在第1个层面之后不为。个体所意识到的经验,该层面的意识是个体根据自己的感觉产生的,其性质是比较真实的,由于个体受到催眠暗示的影响,所以第二层面的意识被第一层面的意识所掩盖,不能以口头方式表达出来,希尔加德称之为隐秘观察者。
希尔加德认为分离性意识是一种同时进行两种都需要觉知的意识活动是一种平常而普通的现象,例如人们常会将车开出很长一段距离期间会对交通信号和其他车辆作出反应,但过后想不起自己是怎样作出反应的,在这个例子中意识明显被分开,一部分用来开车,一部分用来想其他事情,这种体验在较少较早时被称为高速公路催眠,这种情况下支配开车的那部分意识甚至也会出现记忆缺失,类似于催眠后遗忘,总之,他的观点表明,催眠是意识的一种可以解释的变化,并在日常经历中可以经常看到这种变化。
而社会心理学家学家,斯帕诺斯等人对10分理论提出质疑,提出了用社会角色论来解释催眠现象,他认为,催眠状态下的行为实质上都是在人正常的自主范围之内,一个人确定自己被催眠的唯一原因是其在催眠条件下的行为与自己期望在这种状态下会出现的行为相一致。个体在催眠时的疼痛感降低,是因为起动机和期望作用的结果,现在在应用方面催眠已经广泛应用于心理治疗,医学犯罪侦破和运动等领域,其中催眠在心理治疗上可用于治疗酗酒,自杀倾向,过量饮食等。
顾长缨打开手机时看到苏翊的未接电话以及吴军的妈妈的,还有师兄的短信,说是董事的人都没有意见,让她做好入学的准备。
她首先打给了吴军的妈妈。
“顾医生,你终于接电话了。”女人似乎有些焦急,“小军不见了!”
“不见?什么意思?”不就一天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