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当时我不在了。因为我休息星期日,平常一到星期六我就回姨姨家。”
——你姨姨住在哪儿?
“东平区坡里小区。”
——你什么时间离开方绫家的?
“9点5分左右吧。”
——那时夫人在干什么?
“在化妆。”
——你事先知道夫人要出门吗?
“是的,夫人洗完澡后就开始化妆,还要我帮着她穿好结婚礼服。我记得她说得非常清楚,等我走后她也马上赶到袁顺的公寓里去。”
根据保姆的证言,又向方绫进行了核实,方绫也再没有敢撒谎。她在那天晚化妆完以后,就穿好了那件结婚礼服,并给袁顺打了电话。
袁顺来接的电话。方绫告诉他马上到他那里去后就挂上了电话。
她又在结婚礼服的外边套上了一件大衣,提着手提包和照相机离开了家门。当然,也是她锁上了大门的。
她步行了约5分钟,于10点30分左右到达了袁顺居住的公寓。
她打开了601室的房间后,确实让袁顺大吃一惊。
随后的一个小时里,她把袁顺的房间当成了舞台,他们在一起玩得非常开心。
方绫感到了莫大的满足,然后又穿着礼服,让袁顺照了几张照片。
到了11点30分,袁顺突然说他有急事要出去,并说见一个人,15分钟后就回来。方绫没有多问,便把他送出了房门。
她倒在沙发上等着袁顺回来,但不知什么时候,她渐渐地睡着了。
又过了一会儿,她猛然醒了,一看屋里没有袁顺。
电话响着,是铃声吵醒了她。打来电话的是保姆。
“对不起,夫人。”
“什么事?”
“我的工资袋好像不见了,是不是掉在您家里了。”
“没有丢,你忘了拿走了。”
“在吗?”
“在。在门口花瓶旁的书架上边。”
“那太好了,实在对不起您。”
于是,保姆挂上了电话。
这时,方绫一看表,已经快凌晨1点了。平时她也常常在这儿留宿。但今天家中不能没有人,于是她决定马上回去。
她便穿好了衣服,离开了601室。因为当时袁顺走时没有带钥匙,于是她便半掩着门离开了。
从袁顺住的公寓到方绫家,大约有300米远,快步走5分钟也就够了。
她来到家门口时,也就是1点左右。
这个时间和派出所的两名巡警所说的时间是一致的。
“上述事实就是这样的。不过,我穿着母亲的结婚礼服,去和袁顺先生闹着玩儿,希望能够理解。我们之间很熟,这样做不算什么,但摊上了这件案件,确实很麻烦。另外,我一开始对刑警说了谎,这也是万不得已,实在对不起。”
上述就是方绫的辩解。
在刑侦支队,一般认为她的辩解还可以理解,与前后的证言并不矛盾。
从几个角度来看,没有什么牵强附会的地方。她一开始对警方撒谎,也是可以理解的。
加上保姆的证言,看来方绫说的都是实话了。
——方绫家什么时候给你开工资?
“每月的30号。”
——10月30号给了吗?
“给了。”
——当时你打算拿着工资袋回家的吗?
“是的,每次我都这样。把工资存在姨姨家,请他们帮我存一下,并将其中的一部分给我姨,作为我的生活费支出。”
——那么你是在哪儿、在什么时候发觉工资袋不见了的?
“到了姨姨家2个小时之后,当时姨夫全家人包括我在内都已吃完饭、喝了酒,然后我们就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