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收获胜利(2 / 2)

水塘,将几头百年魂兽赶走后,舒舒服服洗了个冷水澡。

长袍是没法穿了。

说破破烂烂都是看得起它,顶多算是胡乱撕开的布条。

幸好唐铭经验丰富,照着以前的办法,找机会宰了头体型壮硕的熊类魂兽,剥皮烘干再用拧成一股的树皮固定。

大半天的功夫就能做件货真价实的皮草。

是简陋了点,但能穿就行。

星斗大森林不是无名森林,想在附近找到村子很难,他又是那种闷头只管往里冲的性子,哪管什么时候能找到出口。

走进林子里,就跟回了家一样。

不论有的没的,反正铁了心是要在里面先住个几年。

所以。

除了吃的以外,别的从简就好。

——

白色巨树……不,准确来说,应该叫做嗜血树。

这颗生长了三千多年的植物,虽然实力不错,可由于无法移动的缺陷,导致它的实际威慑范围只有方圆数百米。

尤其是超出二十米后,连速度稍快的幼生魂兽都能跑掉。

采集到这些信息的唐铭,心知自己白费了力气,而且还搭上了唯一的衣服,鉴于此,他也只能稍作休息,再次转换场地。

没抢到‘兽王’的地盘前,晚上就别想睡觉了,无名森林的夜晚都会有各种猎食者出没,更别说物种如此丰富的星斗大森林。

他也没有太过冒进。

无数年的时光,早已形成了固定的规则,弱者靠边,强者才能享受聚光灯汇聚,森林的核心区域自然是十万年魂兽的聚集地。

以它们为中心。

离得越远的地方魂兽也就越弱。

当唐铭发现前进过程中千年魂兽开始频繁出现时,就知道自己应该减缓脚步了,继续朝前突进必然会陷入万年魂兽的区域。

那里暂时不是他应该去的地方。

最后。

通过横向搜索,他终于找到了一处小型瀑布,有水源、有山洞,用来当做休息的驻留地再合适不过。

而至于此地原本的主人……

唐铭发现自己与蛇族非常有缘,无名森林的巨蟒了午餐,千年修为的赤莽蛟给发魂环,那身蛇皮一小部分现在还裹着斩魂刀。

如今。

名叫炼魂王蛇的魂兽,又无私贡献两千多年的修为,还把居住的地方让给了自己。

真是感情到位,想不要都不行。

仅仅眼神交汇的瞬间,就非要追着他来赠送,让唐铭感觉吃了面子果实一样,走到哪别人都得给自己个面子。

迫于无奈。

夜幕降临的时候,他孤身一人,怀念故友的同时,热泪盈眶的吃下两斤多蛇肉。

好饱(涂掉)……好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