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幸福(1 / 2)

“我们是来……”胡可儿准备说出自己是来催孤狼传说故事的下半部分的。

张卫捂住她的嘴,然后说道“我们对狼群文化很感兴趣,所以追寻到这边来了。”

林和乐稍想了一会儿,“啊,狼群啊,我也颇有些了解。”

林乐和坐在百合身边,手搭在百合的肩上。

虽然此人不是百合子,可是长得和百合子如此相似,张卫看到一个老头子搭手在她的肩上,便有些红眼。

林乐和仰头饮尽了杯中水,然后说道“这附近确实有几头狼,挺有意思的。”

百合对着他点头笑了笑。

“那您有看过一个名叫《孤狼传说》的故事吗?我前段时间无意间发现了这个故事,觉得很有意思,可是它却没有了结尾,所以不甘心的我才一路追到这里来,希望能在书中描述的环境中猜猜一下故事的结局。”

张卫不着痕迹的伸出手,按住了林乐和的手腕。林乐和惊慌的抬头,只见张卫站在他面前,宋轶站在他左侧,胡可儿站在他右侧。

“你!你们!你们要干什么?你们把我逼到此处还不放手吗!”

林和乐浑身发抖,他常年码字,明明才五十多岁,身体却形如枯槁,年老体衰了。

“林乐和,你知不知道你的不负责任,给多少人带来了麻烦!”

张卫咄咄逼人,林乐和瘫倒在沙发上。

“不是我,我什么都没做!我只不过是开了一本书而已。写不下去了当然要放弃!”

“可你有没有想过书中的角色会怎样?!”

林乐和惊恐的低下头。

“那些被你杀死的角色,他们找不到故事继续下去的方法,所以他们只好从书中逃出来,四处寻找你。而我就是他们之中的一员!”

林乐和低着头浑身发抖,他在嘴里絮叨着“不会的不会的!”

他还记得第一次和雷蒙教授见面时的场景。

那时他险些饿死魔都街头,可是骄傲倔强的他誓死不愿意放弃写作的梦想回去继承千万家产。

可惜写小说真的吃不饱。

那天网上魔都下起了蒙蒙细雨,深秋的凉风彻骨寒冷。他蹲在一栋楼的墙角,伸手去接落下的雨滴。

这时一个金色的怀表落在他的眼前,趁着灰蒙蒙的光线,他看清了怀表上笑起来一湾浅浅清水的女孩。

怀表在眼前晃来晃去,他伸手去抓少女,却怎么都抓不到。

等到醒来时,林乐和已经在了一个类似中世纪西方城堡的房间内,酒红色的皮沙发,显得高贵而富有品味。

“醒了?”

身后是清冷的男声,林乐和转过身去,看到一个颇有些发福的卷发中年男子带着一个面容和善的青年。

那个人就是雷蒙和他的助手。

那是林乐和第一次见到他们。也是最后一次。

“我许你风光无限万、丈光芒的未来,你答应出卖思想给我。”

雷蒙说话的全过程都很温和。或许是职业病。

“不行!我是个作家,我把思想出卖给你了我还算什么作家?”

雷蒙浅笑,他上前取出怀里的怀表,林乐和又见到了怀表上的女孩。

“你会答应的对吧?”

林乐和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他居然莫名其妙的答应了。再次醒来时,自己居然躺在之前的墙角,身上被淋湿,刚才的一切仿佛只是一场梦。

从那以后他的灵感源源不断,就像有一根电线插进了他的脑子里,时不时通电击他一下,灵感像烟花一般绽放。

此后,虽然他再没有见过雷蒙,可大脑里的一个名叫“七阶纬度”的系统却总以雷蒙的名义逼迫他通过写作来完成任务。

而这个任务完成必须通过一个固定的13寸的手提电脑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