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十分钟,嗯,这速度还行吧。
还没来得及高兴,抬头看了一眼楚煜,发现他正在看书,卷子已经写完放在一旁了。
“你写完了啊?什么时候写完的?”
“刚刚写完的。”楚煜回答。
虽然回答的很真诚,可宋欣洛总觉得他是在顾及自己的面子所以故意说的。
刚写完怎么还有闲工夫去看书。
好气人啊。
宋欣洛拿着两张卷子对了一下,因为不难,答案全都是一样的,就连那些应用题,答的步骤也都是一样的。
不得不说,楚煜理科是真的好,而且比自己好像还好一点。
下午四点多的时候楚煜的作业就全部写完了。
他简单的收拾一下,然后坐在一旁看着昨天被宋欣洛疯狂安利的书。
宋欣洛还剩五张卷子,晚上又得熬夜写了。
“你去给我泡杯咖啡吧?现在不喝,晚上熬不下去了。”
“好,你等一会儿。”楚煜下午的时候把卷子什么的都收拾好带了下去。
这点他倒是和宋欣洛意见相同,那就是坚决不抄作业。
不管作业难还是容易,都得自己一点一点的写,就算是来不及了,没时间了她也是不抄的。
宁愿不写也不抄。
她要是选择抄抄,刚刚看看楚煜的,作业早就能写完了。
楚煜端了咖啡上来,还带了几包零食。
“前几天买的,一直没吃。”
宋欣洛对吃的一向都是不客气的,当即就停了笔,先把自己的肚子填饱了再说吧。
……
楚煜过来住了大半个月了,都已经养成习惯了,那就是早上叫宋欣洛起床。
宋欣洛也就是指望着他叫,干脆连闹钟都关了。
人工叫醒服务总么也比闹钟好啊。
磨磨蹭蹭的起来了。
发现两天了,原本就肿了那么一块,现在整个脚都肿了。
在家可以穿个拖鞋,另一只脚不穿,可是现在去学校啊,不穿肯定不行。
宋欣洛左脚穿了球鞋,右脚还没找到合适的鞋。
“六点半了,要去学校了。”楚煜再一次上来。
“我找鞋呢,我的鞋现在都穿不上,这脚肿成这样。”宋欣洛本来脚就小,喜欢的三十六的鞋。
“要不然试试我的,我四十三的。”走过来,把自己右脚的鞋脱给她了。
宋欣洛试了试,刚好把脚塞进来,也不是多勒,穿着还行。
下楼的时候,又是楚煜背的。
一边享受着伺候,一边宋欣洛还不让嘱咐,“一会儿到了学校,上楼我一点一点儿蹦上去就行,你可别背我了,不然学校要炸锅了。”
楚煜点点头,也确实是这样的,最近和宋欣洛在一起吃饭,总是有很多好管闲事的人在一旁废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