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一章 家事(1 / 2)

江枫也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儿子这么厉害。

“阿耶,我厉害吧?”

江烨的小手有一些微微发红,不过他自己倒是没有什么感觉。

薛仁贵杵在这里,也不好关怀。

“嗯,很不错,的确是很大力气,也有很大进步。”

江枫称赞了一下。

然后对薛仁贵说道“今日就到这里,有时间,去醉仙楼聚一下。”

薛仁贵抱拳施礼,说道“喏。”

等到薛仁贵走了之后,江枫才对江烨问道“你什么时候学会的?手痛不痛?”

江枫也不是那种只顾着事业不顾家的男人。

在海上航行那些时间,江枫也没见到江烨会有如此大的神力。

一般像是江烨这么大的年岁,一拳打在地砖上,说不得会骨折。

而江烨竟然只是小手微红,似乎一点儿感觉都没有。

江烨举着自己的小手,给江烨看。

“阿耶,我今儿才跟着薛将军学会的,他说出拳的时候,不能用蛮力,要用巧劲儿。

就是这样。”

说完之后,做了一个蹲马步的姿势,然后站起来,蓄势、出拳。

“吼嘿!”

江枫竟然感觉这小家伙这一次的出拳,有了那么一点儿气势呀。

“好,不错。”

江枫有一种儿子好汉,父亲脸上很有光彩的欣慰。

蹲下来抱着江烨和江昭去了后院,两个小家伙在江枫的怀中乐呵呵的笑着。

一边抱着一个,当真是羡煞旁人了。

后院中,长乐公主和郑丽婉正在为四个孩子织毛衣,上等的蚕丝经过了江枫出来的技术,如今变得更加柔顺也更加耐用和保暖。

这织毛衣的技术,也是江枫提出来的。

然后经过长孙皇后还有长乐公主等人流传出去,到现在,大唐很多很多妇女,都会织毛衣了。

而窄袖圆领或者是高领毛衣,也变成了冬天最为热销的货物。

从大唐的中原之地到北方,又或者是南方,都喜欢毛衣,穿在内里,暖和无比。

“阿娘,姨娘,阿耶回来了!”

江烨老远便开始叫着。

长乐公主和郑丽婉都抬起头,点着花钿的妆容,看起来的确别有一番风味。

特别是两个人都是各有千秋,一个温柔细腻,容貌端庄秀丽,眉目之间还有一些长孙皇后的影子。

一个秀气英姿,目光中总带着一些灵气,有一种睿智,有时候高贵起来,像是女王一般。

“夫君。”

“夫君。”

两个人都对江枫微微施礼,等到江枫进了房间。

郑丽婉拿着自己手织的毛衣给江枫看,“丽质妹妹的手当真是巧若织女,织的毛衣比妾身的好看多了。”

郑丽婉其实也会女红,当年的嫁衣,便是她自己织的。

不过也却是如她自己所说,长乐公主的手更加的巧,小小的毛衣,看起来也非常精美。

而郑丽婉手中的毛衣,多少有一些松散,使劲儿一拉扯,可能会变成另外一个样子。

不过却也能够穿,毕竟毛衣本来就是这个样子。

江烨对郑丽婉倒是一点儿都不客气,直接嘟着嘴道“好丑呀。”

其实江昭也觉得有一些丑,他也不太想要穿这样的毛衣。

可是这是阿娘亲手织的,要是嫌弃的话,有一些伤阿娘的心。

穿在里面,应该不会看出来的吧。

郑丽婉听到江烨这豪言壮语,顿时来气,插着腰,不满地说道“就是给你织的,你不穿,也得穿!”

江烨知道自己说错话了,眼见到郑丽婉气嘟嘟的,便抱着江枫,一副我认错了的态度。

长乐公主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