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过,经过几天时间的磨合,这翅膀也变的稍稍有些收敛,至少在没有剧烈刺激的时候,它愿意蛰伏在威尔逊的背上。
“再过几天,再过几天的……如果它不再给我闯祸的话,我想回家看看,然后,就远离这里,找个没有人烟的地方,再也不回来。”
威尔逊不想被当做一个怪物,他被这东西附身的第一天,就去找了一个地下医生,想要把这东西从背后分离出去。
那医生用麻药将威尔逊麻翻,这翅膀仿佛也失去了活力,可是当医生拿着手术刀接近威尔逊的时候,那翅膀突然暴起,将医生刺了一个对穿,随后,就是一场血腥的屠杀。
当威尔逊醒来的时候,这个小型的地下诊所中,除了他以外,再没有一个活着的人。
这个时候,威尔逊才认识到,要想把这个东西祛除掉,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而且他也不要再想着回归家庭,他身后的这东西,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夺走身边人的性命。
他只打算回去看一眼,和妻子儿女有着一个交代,就远走高飞,去一个没有人会被他伤害的地方。
“哎,你看,那里坐着一个流浪汉大叔啊。”
坐在地上睡觉的威尔逊忽然惊醒,就看见几个头发花花绿绿的年轻人正对着他指指点点。
他认得这种风格,好像是最近几年,在华府大区流行的,叫‘杀式贵族’的穿着方式,他个人并不喜欢这种风格,但他尊重别人的选择,不会去指责别人的穿着。
威尔逊没有理他们,继续把头埋在膝盖中,他现在没有心情和这些小年轻扯淡。
现在他们喜欢特立独行,并将其称作个性,但总有一天他们会明白,现在这副模样到底有多么的幼稚。
“啧啧,这黑大叔好像挺有钱的,那手表我认识,好像要好几千……”
几个小青年相视一笑,露出了笑容,晃悠悠的走到威尔逊身前,轻蔑的对威尔逊说“大叔,你这样子不像流浪汉啊。”
“我像什么,与你们无关。”威尔逊暴躁的说,现在他的心情并不是很稳定。
“呦,说话挺横啊。”
一个彩虹色头发的高瘦青年,从腰间拔出一根甩棍,往威尔逊的身上捅了一下。
那一瞬间,威尔逊的背后隆起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