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差不多五百多万,王华连眉头都没有皱一下,颇有些暴发户的风范。
他身上有许多金卡,上一次和张山岳赌斗还赢了好几个亿,里面有一个亿被拿出来零用。
王华出生在大夏贫困的家庭,属于社会的底层,所以即使现在成了大老板,对于钱还是有一种特殊的执着。
虽然现在对于钱已经看开了,不过王华觉得还是掌握在手比较好,于是留了很多心眼,自己存了很多的私房钱。
一个亿的资金放在自己的身上,王华当然有财大气粗的感觉。
至于给刘晨晨花钱,那倒是无所谓,王华看重的并不是刘晨晨的能力,而是这个女人的背景,这个女人是辽州军区总司令刘天元的女儿。单凭这一点,就值得拉拢。
走在水云间娱乐城繁华的购物商场之中,王华觉得自己就好像是富二代暴发户一样,自然而然的形成了一种霸气。
这不是功夫上面的气势,纯粹就是钱多压死人高人一等的感觉。
人的修为高,神仙一般的人物,自然可以轻王侯,傲公卿,无所畏惧。
人的文笔高,笔杆子杀死人,一声令下,便是千军万马。
人的钱多,多到无论什么事情都可以用钱来摆平的地步,也是一种十分恐怖的力量。
刘晨晨手上脖子上摘金戴玉,这些首饰如果是刘晨晨自己的话,工作一辈子都不可能买得起。
“又有钱,炼气术也高,这样的男人真的是完美,要是我的男朋友就好了!”刘晨晨平时大大咧咧的,有时候看着像没心没肺的假小子,但毕竟是一个女人,今天这一趟购物下来,在糖衣炮弹的多重攻势之下,觉得心情舒畅,同时对王华有了一个很好的印象,那就是甘愿为自己挥金如土。
也怪不得富二代追女人那么容易,直接拿钱砸,将女人砸的晕乎乎的直接抱走就完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