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城的住房本来就非常紧张,而贵族和大商人又趁机大肆的囤积,这进一步造成了住房的紧张状况,而只要新房子盖出来了,按照大唐的律法,又不能不让贵族和有钱人购买,哪怕一个人购入一百套也是合理的。
为了解决棘手的贫民居住问题,朝廷原本打算强制制定不同区域的租房价格,比如城南一间屋一个月只能租五百文,城外的房子最多一个月三百文,可随着房价的持续走高,这项规定马上就遭到了贵族和大商人的强烈反对。
因为他们购买的房子是花了大价钱的,若是租金只有这么一点点,那岂不是需要百年才能回本,这如何能够容忍,按照一般投资者的想法,年回本才是最喜欢的,二十年回本都已经是极限了,若是二百年才能够回本,则是他们万万不能容忍的,如此低廉的价格,他们宁可不租了,也不会租给穷人居住。
所以,朝廷最终只能让步,否则,这些贵族就联合起来,一间房子都不租,全都闲置起来,让穷人没地方住。
可即便增加一些价格,这些贵族和大商人,想要快速收回成本也是不可能的,因为普通贫民的收入摆在那里了,不论房子的价格有多昂贵,房租却是有上限的,那就是贫民收入的三分之一到一半,再高的话,贫民情愿离开京城,返回自己的家乡,也好过在京城给房东打工。
因为了解了贫民的底线,所以,这些贵族和大商人,手里有房子的,都会把房子定在贫民收入的一半左右,有良心一些的定在三分之一,这是贫民忍受的极限,给贫民带来的生活压力无疑是很大的。
按照李安的理解,收入五分之一到十分之一,拿来交房租的压力是比较小的,也就是一两成的收入,超过三成就已经很高了,达到五成之后,那就是非常巨大的负担了,而在京城,有部分昂贵的房子,租金都到了普通贫民收入的七成了,这份压力是可想而知的,当然,也有一些贫民的收入稍微高些,对于稍微高些的贫民来说,这些高价格也许只有收入的三成,倒也是勉强可以忍受的。
不论如何,由于高房租的存在,给来京城打工的普通贫民带来了沉重的负担,让满怀希望的普通贫民内心无比的失望。
部分同情贫民的官员,也在想办法解决贫民租房负担重的难题,为此,想出了一大堆的办法,最后最可行的,就是由朝廷兴建廉价的出租房屋,租给收入低下的普通贫民,这个办法很好的避开了贵族和大商人的干扰,是能够解决贫民居住问题的好办法。
不过,由于这些朝廷的租住房屋一旦大量面世,贵族和商人所囤积的房屋就不那么值钱了,为此,各种各样的阻挠自然也是层出不穷了。
除了手续上的拖延和阻挠,甚至还怂恿被收回土地上的贫民闹事,索要更高的赔偿,从而给廉价出租房的建设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大大减缓了廉价出租房的建设。
而就算建设好的廉价出租房,他们也不忘去薅一把羊毛,虽然朝廷规定了,只有身份低下的贫民才可以租住廉价租住房屋,贵族和大商人是没有资格租住的,可这岂能难得到这些老油条。
虽然贵族和大商人都很有钱,但他们的府上都有很多贫穷的仆人,男仆女仆一大堆,这些人都住在府上的仆人房间,负责伺候他们,但若是贵族让这些仆人去租住房屋,那也是符合朝廷规定的,而这些仆人租过房子之后,肯定是不会入住的,仍旧住在贵族的家中,而闲置的租住房子就会转租给没有房子的贫民,从而挣到一笔差价,一个仆人一个月就能给他们带来一笔小钱,若是府上有一百个仆人,那就是一笔不小的财富。
对于这种投机取巧的行为,朝廷也是无可奈何,虽然取证并不是太困难,可朝廷刚开始制定政策的时候,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所以,并没有规定不允许转租,从而让这些人钻了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