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连自救都做不到,不如不要!”
据张德顺交代,他在清江县杀害的第一个人就是那个在火场中被救的残疾女孩。
他原本想,只需要杀这一个,这个耽误了救援人员救助他女儿的人,就足够了。
可恶念一起,根本停不下来。
他体内就像有只恶魔,心底的声音在诱导着,只一个怎么够?那些残疾的,拖累别人的,都该死!
“杀了一个之后,我发现那种感觉似乎并不差,而且我的心情,并没有因为那个女孩的死而平静,所以我又接着杀了几个,每个都一样,我砍去了她们的双腿。”
这一点与从清江县调取的卷宗不谋而合,在过去的两年间,发生了几起凶杀案,都是同样的作案手法,却一直没有抓到凶手,也并未找到受害者的断肢。
“后来停手,是因为案子影响太大,我不得不收敛。然后我就离开老家,换了名字,来到桐城。”
叙述作案过程的时候,他的语气十分平静,丝毫没有悔意。
陈队长问:“那那些死者的断肢都去了哪里?”
“被我煮了。”
张德顺呵呵一笑,手上还比划了个砍剁的动作。
“没办法,为了毁灭证据,这是我最好的选择。就像这样,我把她们的腿骨用刀砍断。我的餐馆不是经营不善吗?没有资金进猪骨,这人骨就成了我的替代品,我用它来熬汤,喝过的人都说,真香……哈哈哈哈……你说他们要是知道自己吃的是这东西,还夸得出口吗?”
在场的所有人都忍不住皱起眉头,就连一贯镇定自若的容与脸上都有了几分异色。
这个人,是真的疯魔了。
“你之所以来到桐城,难道不就是想改头换面开始新生活?为什么又要作案?”
“因为我的大骨汤没有人腿骨做原料,就不香了。”
张德顺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说:“本来我一开始想要的就是那个女人的腿骨,偏偏那天没机会,可腿骨用完了,只能先拿那个男人凑凑数。然而味道嘛……还真是不如女人!”
所以那天他们去食堂看到的骨头,很可能就是江聿城的腿骨,而在食堂喝的大骨汤原材料……
想到这个,傅暖不免恶心,幸好她并没有喝汤。
可是安竹,那妮子可是一个劲夸好喝,还喝了那么多,她要是知道不是食物中毒那么简单,竟是人骨……
“食物残渣你如何处理的?”
“警官,这个问题不是废话吗?当然是和所有的厨房垃圾一起,运去了垃圾填埋场。”
陈队长沉下脸色,立刻交代手下警员出警,这么多天过去,还能不能找到也不一定,但他还是希望,能找一点是一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