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身,看了眼收银台那边坐着的老板,哦,并不是那家面馆。
她沉默了几秒,看着服务员的眼睛,说,“素面和灌汤包。”
服务员反而因此愣了下,令她觉得有趣。
挑起第一根面条,送进嘴里,她便知道,不是一家面馆,哪怕都是素面,味道自然也不一样,毕竟她好歹也曾是帝都慕容家族出来的小公主,嘴巴能不被养得刁钻精细。
然后呢。
将素面和灌汤包,吃得干干净净,揣着一个暖暖的胃,扫码,买单,离开面馆。
回到家,洗个澡,换身干净衣裳,画个素净的淡妆,去公司逛了一圈后,撑着遮阳伞,步行十五分钟,去一家名字很特别,叫“采情”的咖啡馆,挑一个靠街边的位置,画画稿子,看看形形色色的人。
只是,今天这个位置显得有点特别。
因为,她坐下来后,才发现斜对面正是人民医院。
烈烈日光下,鲜红的十字架,明艳夺目,给人凌冽又严肃的庄重气势。
然而,她却忽而觉得将十字架设计到衣服上,倒是不错的创意。
如此想着,脑海里便出现了一款t恤的初稿。
她现在是服装设计师,自然是有绘画功底的。
她那个同父异母的妹妹,看最近的动态,多半是真要当个画家。
呵,或许她和俞暖暖在绘画这方面的天赋,都遗传自俞飞。
她向来喜欢在洁白的图纸上,一点一点地勾勒,欣赏光与影在白纸上的精彩舞蹈。
突然地,她意识到了俞暖暖的作品,其实有一个致命的问题。
她不够亲近大自然,是以,她的那些作品,对光线的运用,是比较失败的。
然而,俞暖暖是比她有灵气的。
哪怕她缺乏必备的绘画基本功,只是让女孩的裙摆扬起来,很轻巧的一个笔触细节,整幅画便都有了习习清风,也就是说“活了”。
温澜倒是也有这方面的天赋。
那天,她们在画室,温澜随便画了一只小鸟,跃然纸上,仿佛只要小鸟愿意,便能扑棱棱地飞出画室,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丝留恋。
就像明明四个月前,还对她有些心思的男人,四个月后,便能与二十来岁,犹如玫瑰正娇艳的年轻女孩,从画室门口,有说有笑地经过。
看两人的去处,应是那家很有名的“鹿”餐厅,那个点,晚餐后,刚好再去看场电影,所以,两人的关系呼之欲出。
毕竟以某人的笑面虎个性,那女孩若不是他的谁,不可能如此光明正在地走在一起,约的时间还是周末。
所以,她捂住了也看到了他的温澜的小嘴,低声说,“你宋叔叔在约会,我们不去打扰他。”
温澜还沮丧地哀嚎了一声。
放下铅笔,看了眼手表,不知不觉地,一天又过去了半日。
人生真的太匆匆,尤其是二十岁后,好像一眨眼,她就三十岁了,又一眨眼,她便是即将不惑的女人了。
所以,要珍惜光阴,做喜欢的事,成为一个好人呀。
有趣的是,上次见到林心,林心几乎没什么变化,爱情果然是最好的保养品。好在她也算天生丽质,如今看上去也不过才二十四五岁,而这多亏了那些年里暗无天日的训练,使得她如今只要坚持锻炼,无论是皮肤状态,还是身材,甚至比大多数的年轻姑娘还要好,紧致,窈窕。
所以说,一分汗水,一分收获,倒并不是谎言,至少你努力,就心平气和地放过自己了。
所以,她何必为一个吞吞吐吐的男人,坐在这里浪费大好光阴。
收拾了东西,点了份卖相不错的简餐,填饱肚子,买单,拎包,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