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日的阳光照射超市的推拉门,光源聚集处,就像钻石闪烁着刺眼的光芒。好吧,阳光只要过分热情,不分四季,都同样令人不适。
和热烈阳光一样,引人不适的,还有那一只主动推开门的绅士之手,以及这位绅士脸上挂着的和煦笑容,以及——
“宋叔叔!”
温澜这丫头惊喜的尖叫声。
随之,她的手心一空。
温澜这丫头已经迈着小短腿,奔向出到门外的俊雅男人。
皮肤细腻干净,甚至泛着隐隐的光泽感,哪里能看出来一个月前,这个人脸色惨白地躺在病床上,他今天穿了件玉米色的衬衫,配搭浅灰色休闲西裤,意外的精致儒雅,外套是和西裤同色的西装,敞着怀,随意而潇洒,若不是背景太烂,随便摆个ose,都能上杂志封面。
有些人的生命力,堪比小强,比如他和她。
她在心里暗嘲,上前一步,看着他那双波光流转的桃花眼,落落大方地说,“恭喜你出院。”
他看着她的眼睛,缓缓地勾唇,于是,眉是眉,眼是眼,分明又俊秀的脸上,浮现了那种令她作呕而憋屈的微笑,“多谢你关心。”
她别开脸,懒得搭理这种虚伪的笑面虎。
“宋叔叔,我和妈妈明天要去公园野餐,你要不要一起来呀?我和妈妈会买很多好吃的带过去哦!”
闻言,宋歌的眼里闪过一丝讶异。
他看了眼此刻侧脸神情极为冷漠的女人,深秋的夕阳辉光,很是明亮,又很是柔和,使得她整个人都泛着温暖的气息。
他想,大约也因为她今天穿了件姜黄色的长开衫,里面是白衬衫,墨白条纹的阔腿裤,气质很是优雅飘逸,戴着很小巧的耳钉,金色的小星星,藏在乌黑的发间,不仔细去看,是看不分明的。
他早该知道,她永远是理智的,永远是知道如何爱自己的。
崩溃无声,对她来说,只是片刻的放松而已,是为了清醒之后,变得更强大,更自信。
不过,这也正常。
一个有亲人不如无亲人的单身女人,到了一定年纪,唯有紧紧抓住所拥有的,方才有真正的安感。
而他……
就她的一些举动来看,是他太笨拙了,又缺乏耐性,所以,他明明有机会,却错过了,又怪得了谁呢。
何况,此时的他也不再是单身,一时糊涂,掉进了一个坑里,又答应了一个人,暂时无法抽身。
“宋叔叔明天有事,祝你和你妈妈明天玩得开心。”说这话时,他忍不住淡淡地瞥了一眼她脸上的神情。
呵,这个矜持得过分的冷漠女人。
“啊?好吧!”
温澜沮丧地哀嚎一声,嘴巴撅得能当挂钩使用。
“走了,温澜。”
她扯着温澜的衣袖,推开另一扇门,与他擦身而过。
淡淡的冷冽香气,若有似无。
本质上,他们是一类人。
不管世界如何变化,不管际遇如何颠簸,永远能够以最快的速度站起来,至少维持着表面的云淡风轻。
两个都更爱自己的人,天生不适合在一起。
因为爱里,必然有输赢。
而他们都想成为赢的一方。
呵,这该死的自尊心。
望着她的背影,有那么一个瞬间,他以为,她会回头。
下一秒,他就意识到了,这个想法,只是证明了自己的可笑。
超市对面是一家旅馆,六层楼的高度,此刻,旅馆的屋顶笼罩着夕阳的淡红色的光芒,光芒之外,是岿然不动的深灰色的云层。
当光芒过于弱小,一个人的世界,便是大片的深灰色的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