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支持虾夷人干脆将倭国灭掉、倭人杀绝,那才是处于帝国真略的考量,否则若是传出唐军对倭人肆意屠杀导致灭族,恐怕全天底下的番邦诸国都将视大唐如洪水猛兽,所到之处尽皆抵制,将会严重阻碍大唐的全球化战略……
其实说到底,房俊是明白就算屠杀也不可能将倭人真正杀绝,这么大的地方这么多的海岛,随便躲起来就找不到,就算有几十万人在本州岛上肆意杀戮,也不可能当真将其灭种。
若非有这份理智在,房俊早就发动大军将千年后的大屠杀奉还给倭人。
这等残虐之民族,乃是人类史上最大的耻辱,将之灭族,普天同庆……
吉士驹见到苏我摩理势被房俊训斥,心底暗爽,却也不说话,低眉垂眼一副乖宝宝形象。
反正虾夷人就死死的抱住唐人大腿,说什么也不撒手就对了。
谈判的气氛并不和谐,但是过程倒满是顺利。
因为基本事宜事先都已经沟通过,
……
倭国租借佐渡岛于大唐,时限为五百年,租金每年一万贯。
倭国租借难波津于大唐,时限为五百年,租金每年两万贯。
难波津开辟为倭国通商口岸,由大唐驻军两千维持治安,使得诸国商贾免遭盗匪之害,而一应军事开支,则由倭国负担。
允许大唐商贾在倭国境内开采矿山,税赋等同于倭人商贾,不得擅自加赋、随意摊派。
倭国之所有港口,任由大唐水师临时停驻,不得驱逐。但有要求,当地衙门务必予以妥善协助,不得推脱。
倭国以汉字为官方文字,大唐与倭国联合推广儒学,由倭国置备学舍,大唐派遣教员,其中大唐派遣倭国教授儒学之教员,地位等同于大唐使节。
所有进入倭国境内之唐人,享有“治外法权”,若存在作奸犯科之事,需由大唐主官海外事务的衙门审理,倭国无权审讯……
……
这便是大唐与倭国之间的协约,房俊为其命名为《唐倭癸卯条约》。
当苏我摩理势在条约之上签字,然后就着红红的印泥加盖了倭国天皇之玺印,房俊心中颇为感慨……
后世之国人但凡听见“条约”这两字,无不立即涌起屈辱愤怒之情绪,自近代以来林林总总之条约,就没有一个好的。
追溯最早期的正式条约,起初就要算唐德宗与吐蕃签署的《唐、蕃清水盟约》。李二陛下在突厥兵临城下之时也曾签署了《渭水盟约》,但当时仅仅是“倾尽库府”而已,连番大战之后的长安附近库府之中,又有多少余钱呢?等到了《唐、蕃清水盟约》,才算是真正意义上丧权辱国,令大唐百姓饱受屈辱。
国势有强弱,月势有圆缺,强盛之时开疆拓土马踏天山,衰弱之时委曲求全忍辱负重,尽皆无可厚非,平常事尔。
然而有清一朝所签署的数不清的条约,且彻彻底底将这个国家的家底抖落个干净……
从某位严谨火器闭关锁国让手下漫山遍野的撵兔子让他射个痛快,反而被后世学者吹嘘得英明神武的“某大帝”签署《尼布楚条约》,将大明朝打下来的广阔的西伯利亚以“无用”之由弃若敝履开始,直至“宁予友邦,不予家奴”的《辛丑条约》而止,他的子子孙孙们便一直效仿伟大的能够一天射杀三百八十一支兔子的祖先,在败家的行径一路狂奔,永无止境。
然而说起最最令国人痛心疾首的条约,则莫过于《马关条约》。
割地、赔款、增设商埠……这不仅仅使得大清的财政陷入绝望崩溃之境地,经济损失,主权沦丧,使得洋务运动以来培养的民心士气遭受巨大打击,更使得倭国攫取到巨大的利益,稳固其的发展,加速国内的现代化工业改革进程,使之一跃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