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间,坐在二楼,正好可以看到楼下的小舞台,那上面有着各种才艺表演。
此时有一个年轻的姑娘,正坐在那个小舞台上弹着吉他唱歌,歌声类似于民谣,配合上吉他的声音十分悦耳。
童筱雨笑着说:“我上学的时候,就经常来这里打工,家里的条件不好,为我拿学费就已经东凑西借了,我大学的时候勤工俭学,基本上能不问家里要钱就不要,在这儿唱一首歌五十块钱,那会儿我在这酒吧里是最受欢迎的,一个晚上可以唱三首歌,生活费是没问题了。”
服务生将酒水端了过来,童筱雨有意地别过脸,怕服务生认出来。
林昆有些疑惑,笑着说:“你既然在这里打工过,那这里的人你应该都认识吧,比如刚才的那个服务生。
童筱雨没有否认,道:“认识,他叫小川,我刚来唱歌的时候就认识了,他以前帮我过一些忙,那时候关系还不错。”
林昆笑着说:“听你话里的意思,现在好像不那么好了。”
童筱雨苦笑,“我那时候和这里大多数的人处得关系都不错,可在我出了名之后,他们很多人找我帮忙,能帮着办的事我都会尽力而为,可他们很多人都问我借钱,我现在在外面看似风光,可真正到我手里的收入没多少,我现在还欠着公司为了推广我的宣传费呢。
我其实并没有多少钱,大部分收入都归公司所有,当初签的合同本以为只是偶然的一个机会,也没想到自己会火。
这酒吧里的人问我借钱,是我最苦恼的事情,我可能是穷怕了,手里总喜欢攥着点钱,但又真的没多少钱,我曾好言和他们解释过,但他们的口径大多数都很统一,不相信我现在这么火,居然连个几万块都拿不出来,慢慢的彼此之间的情义就淡了,直到现在这样。”
林昆笑着说:“既然见到了这些人会别扭,那你干嘛还要带我来这儿喝酒,这里好的酒吧不少,要不咱们换一个?”
童筱雨道:“可别的地方没有我曾经的回忆,我喜欢坐在这里看着舞台上的表演,就像是看见当初的自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