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二十七章 雨过天晴的一天(1 / 2)

狂风暴雨下的小茅屋在此刻成为了两个孩子最温暖的港湾,两人的衣服被并挂在篝火的一旁,而两个少年相互依偎着,加上一只已经烘干了皮毛,暖绒绒的大黑狗,三者一起相互取暖着。

“宁。”宁用很轻很轻得声音说道。

小乞丐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啊了一声,随即明白他是在介绍自己的名字。

小乞丐咧嘴一笑:“叫我狼吧。”

在这个时代,如果出身不够贵重是没有资格拥有姓氏的,绝大多数人都是以一个字来代称。

“谢谢你救了我。”宁的声音更低了,他似乎是很不习惯与人交流。

狼则要表现的洒脱的多:“我不是说了嘛,要谢就谢老天爷,这么大的雨,你又落在坑里,你偏偏又让大黑给找着了,这难道还不是天意嘛。镇子里的人常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估摸着你这情况,该是一个大福星。”

宁的嘴唇微微颤抖,他似乎想要说些什么,可是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嘴唇太过干涩开裂无法开口言语,嘴唇轻轻阖动了两下,他最后还是没有说出什么来。

这一夜,两人一犬就这样挤在一块儿睡了一晚,天明之时,外头的雨已经停了,空气之中处处都透着一股子清新的气息。

宁是被翻动时扯动到的伤口疼醒的,昨天那个捕兽夹一看就知道是用来捕猎大型野兽的,宁的小腿骨几乎被夹断,回到小茅屋后,狼趁着宁还没有苏醒,便为他摘掉了那个捕兽夹,并接了骨头。

对于狼来说,受伤是很正常的事情,宁的伤虽然重一些,但是简单的处理一些他还是可以做到的。

从屋中,狼找了一些还算干燥的木板,将宁断骨处固定了起来,又用衣服上撕下来的布条给他紧紧得缠裹,这也是为什么昨天宁第一眼看到狼的时候,他的衣服会那么破败。

尽管狼处理的已经算是比较细致了,但是条件简陋,加上又是一场大雨,清晨时分宁就发起了高烧。

早起的狼注意到了宁的不对劲,可是他又没那气力背着宁去镇上医馆求医,更何况那些医馆收费也不是他一个流浪儿所能够负担得起的。

思前想后,狼决定去镇子上逛逛,再想想法子,他是混市井的,换句话来说,是在万般的夹缝之中寻求生存的机会,他相信只要身处其中,总会有机会出现,一切老天爷都会给他安排好,如果老天爷不是真得要让他死去的话。

狼将大黑留在了屋子里照看发烧的宁,自己穿上了衣服,准备出门,见到宁的鞋子甩在一边,又看了看自己已经快要磨穿的草鞋,狼蹲下身来拿起宁的鞋在自己脚边比划了一下,还正合适。

“鞋子先借我穿一下,这样我走得会快一些。”狼像是在跟宁打招呼一般,很快就换上了那双布鞋。

穿布鞋的感觉就是比草鞋要舒服,狼感受了一下脚上传来的愉悦感,笑了笑。看着即将推门出去的狼,大黑立起身来,冲着他轻轻呜呜了两声。

狼看了大黑一眼冲他做了个手势:“你在家守着宁,我去镇上,回来给你摸两个肉包子。”

听到有肉包子了,大黑的眼睛一下子就泛起了光,吐着舌头冲向狼哈哈得呼着气。

狼推门离开了屋子,感受着外头的清新空气,心情也一下子愉快了许多。不过这种好心情并没有维持太久,一个懒腰还没有伸完,他的肚子就打起了鼓来,从昨天晚上到现在,他可才只吃了一口小炊饼。

摸了摸胸口,这里是狼留存的另外一小口炊饼,思来想去,他还是没有摸出来吃掉,而是加大步子朝着镇子里走去,似乎只要到了镇子上,就有吃的在那里等着他一样。

宁的伤势肯定是需要外伤伤药的,这种外伤如果处理的不好,可是会丢掉性命的,这一点常年厮混市井,看惯了街头喋血的狼可是有经验的。

宁被小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