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盏茶后,魏禹和李玺脸对脸地坐在了祥福酒馆一个临窗的四方桌上。
魏禹自己都说不清,怎么没禁住他的软磨硬泡,答应他的邀请,还带他来了这里。
李玺像只小好奇虫,脑袋卜楞来卜楞去,嘴一刻没停。
“我还是头一回进这么小的酒楼!”
“原来长安城还有这样的酒楼呀!”
“这个桌子好小!”
“窗户也好矮!”
“诶诶,魏少卿,那个是什么?怎么奇奇怪怪的?”
满酒馆的人都看着他,暗笑哪里来的小番邦人。
魏禹扶着额,脸扭向窗外,假装不认识他,更不想被熟人认出来。
结果,还是被认出来了。
酒馆东家系着围裙,热情招呼“魏少卿今日休沐?怎不见萧寺丞?”
“并非休沐,来西市查案,顺道来小五哥这里吃碗酒。”魏禹淡声道。
李玺向来有着小动物般的直觉,能敏锐地觉察到周围人的情绪变化。
比如现在,虽然魏禹没笑,也没过分热络,他却能明显感受到,魏禹跟这位店主很熟,而且很喜欢他!
李玺眨巴着澄净的琥珀色眸子,直往店家身上瞅。
林小五一笑,嘴角挤出明显的笑纹,“这位……是番邦来使?”
李玺啧了声,有点不高兴,“你哪只眼睛看出我是番邦人了?”
不、不就是眼睛嘛……
林小五讪讪一笑,偷眼看向魏禹。
魏禹道“这位是福王。”
此话一出,小小的酒馆陡然一静。
吃酒的,聊天的,吹牛骂街差点打起来的,全都停下动作,齐刷刷看向李玺。
福王?
传说中“生于祥瑞、金光闪闪”的小福王?
“哎哟,可算见着活的了!”林小五目光灼灼地盯着李玺,生怕少瞅一眼就化了。
食客们也议论纷纷,表情比李玺方才还夸张。
不怪大伙这么激动,要知道,如李玺这般的王公显贵,平日里不是去曲江泛舟,就是去乐游原跑马,亦或到芙蓉园赏景,再不济还有平康坊让他们消磨富贵日子,怎么也不会来西市一间偏僻狭小的酒馆。
往日李玺骑着马在街上一闪而过,留给大伙的都是一个挟着香风的背影,寻常百姓极少看到他的正脸。今日见了还不得使劲瞧上两眼,回家好吹牛啊!
李玺还在不高兴,“你盯着我做什么?我眼睛很奇怪吗?还是觉得我头发不直?”
“不不不,”林小五衷心赞美,“王爷鲜少露面,小的们从未有幸一睹真颜,没承想竟是这般精致贵气……失礼、失礼了。”
算你有眼光!
李玺嘴角翘啊翘,方才的那么一丢丢不开心立马散了。
“上酒,你家店里最好的!”
“好嘞!您稍等,马上来。”林小五揪着围裙,颠颠地去了。
李玺一手支着桌面,凑到魏禹耳边,用说大秘密的语气道“他家酒一定好喝。”
魏禹挑眉,“就因为他夸了你?”
“当然,有眼光的人手艺总不会太差。”
魏禹轻笑。
这只小金虫啊!
酒上来了,还有一碟香脆的芝麻胡饼。
“王爷头一回来,没啥好送的,新出炉的饼子请王爷尝尝……知道王爷不差钱,这算是小可的一点心意。”
李玺觉得挺新鲜。
那些不如他的人,都是变着法的从他这里要东西,比他强的,比如圣人或太后,向来是什么贵重给他什么,这还是第一次碰上一个小酒馆的店家送他面饼子。
李玺新奇地拿了一只,一口咬下去,唔,有点糊,荤油味很冲,硬硬的,和他从前吃过的不大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