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禹没忍住,轻笑出声。
李玺歪头看他。
传言这位大理寺少卿少年老成,不苟言笑。今日瞧着,这不挺爱笑的嘛!
笑起来还挺好看!
魏禹轻咳一声,转移话题“王爷腰上这个……这些,是同心子母银香囊吧?”
“你认识?”李玺从七八个银球香囊里挑了个最大的,拎到魏禹跟前,“是不是很香很精巧?”
魏禹颔首,“确实精巧。”
这种银香囊是用上下两个缕空的银球做成的,内芯是两层双轴相连的同心圆机环,可以随着银球的摆动调整位置,保证上面的香团不会破碎或散落。
鹌鹑蛋大小的一个,可值百余贯。
李玺一口气带了七八个,每个里面装的都是不同的香料,那味道……怪不得老牛闻了都要打喷嚏。
李玺还觉得挺美,叮叮当当地拨动着,朝魏禹显摆,“这颗是祖母赏我的,这颗是我自己画了样子叫银楼打的,这几颗都是三姐姐输给我的,她是常赌常输,输完不服气还要赌。”
魏禹难得起了好奇心,问“为何戴这么多?”
“因为呀,这是我心仪之人喜欢的物件,我希望他有一天可以看到,向我讨要。”
许是此时的气氛正合适,许是魏禹离自己的生活圈子很远,不怕他泄密,李玺就这么毫无防备地说了出来。
魏禹怔了一瞬,垂眸瞧着小福王脸上略显失落,又带着隐隐期盼的神色,不由动容。
原来,这位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小金虫,也有求而不得的人,也有这般让他珍视的存在。
李玺左右瞅瞅,确定这里没人认识他,放心地打开了话匣子“我和他很早就认识了,他帮过我。那年我只有六岁吧,摔坏了母亲心爱的三彩陶俑,独自跑去东市想买一个,结果身上的钱被偷了,还迷了路,坊门关了也没走出去……”
那个混乱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李玺已经不大记得清了,唯一清晰的就是抱在他腰间的那只手,虽然带着少年人的清瘦稚嫩,却温暖有力。
“他把我带回他住的地方,是一家书院,屋里好多草纸,写满了字,满屋子墨臭味,床也很小……”
他却睡得很踏实。
还把“救命恩人”的晚饭吃掉了,让他没有晚饭可吃——其实只是两个蒸饼一碟咸菜。
那是李玺吃过的最好吃的咸菜!
魏禹侧耳听着,莫名觉得李玺的描述似曾相识……不会这么巧吧?
他问“你说的这个人,后来可曾见过?”
“当然见过。”李玺看傻子似的白了他一眼,“不然我怎会心仪于他?”
魏禹其实想再问一句,那人是谁,又觉得不合适。既然能得福王心仪,必然是位女子。
长安城这么大,夜半迷路的孩童多的是,这样的故事每天都在发生。
是他想多了。
提到心上人,骄傲的小福王仿佛卸掉身上的金壳壳,整个人变得软乎乎。
向来冷心冷性的魏少卿,鬼使神差地安慰道“你的香囊……会送出去的。”
李玺灿然一笑,“看在你这么祝福我的份上,就先送你一个好了,也是谢你今日帮我阿姐解围。”
说着,大方地把那个最大的揪下来,举到他面前,“不许说不要,你若不要,就说明方才的话是在敷衍我。”
拒绝的话就这么梗在了喉间。
魏禹无奈一笑,只得接过。
李玺却把手收了回去,亲手帮他系上,一边系还一边叽叽咕咕地叮嘱“这颗银球个头大,孔隙多,适合放松柏檀香之类,可别放那些花花草草的,反倒俗了,和你的气度也不搭。”
魏禹低头,看到他毛乎乎的脑瓜顶,几缕发丝从头冠中冒出来,调皮地打着小卷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