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兀术指着十三岁的青霓狂笑起来:“哈哈哈!是你!果然是你!”
那个手掰猪骨的女人。
那个冲过箭雨抢走他大纛旗的女人。
那个横刀立马,直言“一汉当五胡”的女人。
那个大大方方从城墙上下来,一罐红烧肉算计了他的女人。
尽管这里是阵前,尽管金兀术知道自己不该说这种涨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话,他还是说了出来。
“我兀术平生从未服人,你是第一个。”
“那我必然是最后一个。”
对面再一次拉开她那支巨弓,宛若弩机开张,力道之凶狠,令金兵喉咙里发出“咕噜”咽水声。
金兀术抹抹脸上血水,手上有几条细碎伤口,倒使得脸上血越抹越多。
“想要做最后一个?”
想要他死?
“那就试试看吧!”
骑兵开始冲锋,步兵开始沓沓,人影闪动,头皮发麻,刀林银光,长|枪暴雨。
“嗤——”
弓弦响,金兵应声而灭。
“噗——”
刀身吟,宋军撕心裂肺。
这里是战场,便是玩家也不能掌控全局,保证自己人毫无伤亡。
太阳之下,影子飘忽不定,哀嚎、惨叫、怒吼、惊呼,弓弦声,入肉声,骨碎声,斥骂声,人影与树影交错乱舞,仿佛地狱魂灵在呜咽泣啼,又仿佛绞肉机器的链条在缓缓拉动。
或许很久,或许不久,金兀术兵马少了三分之一后,他领兵破了阵,马鞭一扬,带着士兵扬长而去。
一来是他个人确实勇武,二来……
“兵家有言,围三缺一。”岳飞怕十三岁的青霓不懂为什么要故意放跑金兀术,对她解释:“野外死困,便很容易让对面产生不管不顾,鱼死网破之意,只要能逃生,少有人会选择死战。”
十三岁的青霓点点头。
她懂,破釜沉舟,背水一战,成语故事里都有!除非兵力远超对方十倍百倍,否则绝对不能把敌人逼进死路!
“岳统制,我也有个办法!”
“什么?”
“我们可以利用人体耐力……”
“耐力?”
“唔,我换个说法吧,百里之内赛跑,人和马不相伯仲。”
“还有这等稀奇事,马居然跑不过人?!”
“普通人肯定跑不过马,但如果人经常跑步就没问题了。我们村里试过,让人和骑士赛跑,跑了六十四里,一开始是马遥遥领先,跑着跑着,马就会慢下来,但人还能继续跑。”
十三岁的青霓之前看过这方面的新闻,对于威尔士这项四十匹马与五百名选手比赛的“人马马拉松大赛”很有兴趣,特意去查过,虽然进行了三十六次比赛,只有两次是人跑过马,但是,她这次又不是需要人跑赢骑兵:“我们远远坠在后头,每隔小半个时辰就跳出来对金兀术他们发起进攻,人可能没事,马必定要被累坏。”
金兵没了马,就没那么大杀伤力了。
岳飞若有所思:“倘若真如小官人所言,倒确实是个好法子,可……我们哪来那么多能坚持下来,跟在马后面跑的人呢?”
十三岁的青霓:“有啊!”
一群敏捷基因玩家被从鼓风机前叫了过来,骑着骏马,一路快马加鞭赶至。
鼓风机当然不至于是鼓跑步的风,它是用树皮的纤维结绳做弓弦来驱动叶轮扇风,驱动的方法就是靠人手去旋转摩擦,当然,在玩家们想出利用敏捷玩家和跑步机之后,就鸟枪换大炮了。
人手旋转摩擦,哪里比得过把绳子一端系在人身上,让他们跑步旋转摩擦来得劲大!鼓出来的风都更强了呢!
敏捷玩家一听说不要求跑赢,只要求跟在骑兵后头,一个个拍着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