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特么是什么地方?”
莫守拙睁开眼睛,翻身坐起,看着一地的尸体,口中喃喃地说道。
从特战部队复员刚进家门就被几个同村的伙伴生拉硬拽去喝接风酒,呼三喝四地喝了个酩酊大醉,回到家里怎么也睡不着,随手拿了一本名叫《老秦人》的书,读着读着就睡着了,醒了之后,就来到了这么个鬼地方。
衣服上有血,很多,莫守拙往周身摸了一下,找不到伤口,也不觉得哪里有疼感。
“真特么奇怪,没有伤口哪来的这么多血,难道不是我自己的?”莫守拙心里想到,“不可能啊!好好地躺在床上,衣服上怎么会有这么多血?咦,他大爷的,这衣服,根本就不是我的。”
莫守拙记得,昨夜里睡觉的时候,自己只穿了个裤衩背心,此刻,身上却穿着一件蓝青色绣着飞燕图腾的服饰,脚上穿着登云靴,很华丽,却极不好看,像极了舞台上的戏服。就算记忆有些混乱,莫守拙却能一千个一万个肯定,他绝对没有买过这种颜色这种样式的衣服。
这一刻,莫守拙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穿越了,还以为喝醉了酒,梦游了呢!
记忆中多了一些碎片,莫守拙快速地整理着,想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飘凌,赢氏部落掌管王城警卫的卫尉司王庭侍卫长,一等侍卫,二十二岁,赢氏部落第一高手,外号老秦人的刀,莫守拙首先弄清了原主的身份。
奉西垂大夫秦襄公赢开之命,护送其妹妹穆赢前往西戎部落,嫁与西戎丰王为妻,在锁秋岭这个险要之地遭遇数百名黑衣人的伏击,卫尉司十名侍卫全部战死。
这是原主此行的任务和遭遇,只是个大概情况,细节极其模糊,无法形成一个完整的记忆链条。
好像自己也战死了,被两柄长刀刺穿身体,有鲜血喷溅而出。
这是原主的记忆,不是莫守拙的记忆。莫守拙的记忆还停留在他昨晚抱着《老秦人》在床上读书的那个场景。
“是拍戏,是梦游,还是?莫非,自己穿越了?”莫守拙的脑海里,突然蹦出了这么一个词,这个念头一经出现,就把他吓了一跳。
“老天爷,你大爷的要是真让我穿越了,可算是害死我了。”莫守拙嘟囔了一声,他得找个人问问。
四处无人,只有十具尸体。
莫守拙附身摸了一下其中一个士兵的脸,冰凉,是真的死了,不是演戏。莫守拙的心,顿时变得如同士兵的脸一样,冰凉。
“老子恐怕真的是穿越了。”莫守拙心里恨恨地想道。
究竟是因为什么原因让自己穿越的?
是因为喝了一场酒吗?好像不是,之前醉过无数次,从来都没有穿越过。
是因为怀里抱着的那本《老秦人》吗?好像也不是,那本书是复员回来的路上从书店里买的,书店里的书,怎么会让人穿越呢?要是书都能让人穿越,那个世界岂不是剩不下多少人了?
在自己的家里,睡在自己的床上,却莫名其妙地穿越了,莫守拙想破脑袋也想不出原因。
“穿越这种破事,怎么会落到了老子头上?而且早不穿晚不穿,偏偏在老子复员刚回家的时候穿,害得连女朋友都没能见上一面。”莫守拙愤愤地自言自语。
一想起女朋友,莫守拙的眼前便出现了一张如花似玉的脸,全镇最有名的一个美人儿,也不知道是中了什么邪,拒绝了一个又一个腆着脸求上门的豪门富贵,却发誓非一个穷当兵的农村人不嫁。自己放弃了提干的机会复员回家,就是想守着她,别让那些整天围在她身边虎视眈眈的人给夺走了,谁知遇上了穿越这么个破事。
一念未了,又是相思。这一次的相思,还是隔着几千年的历史迷雾。
那一方文明世界,有谁能知道,此刻的他,正站在几千年前大周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