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莫守拙又吃了一只赢老板亲手炖的老母鸡,喝了一副医师开的草药。
身体状况有了一些好转,感觉已不似昨日那般疲弱无力。
伤口还是很疼,稍微一动,便有撕心裂肺地疼感袭遍全身。
虽然有有娇陪着,莫守拙依然感到极度无聊。
整个下午,莫守拙一直爬在床上,心里早已把这个物质匮乏,贫穷落后的时代,骂了成千上万遍。
没有电视、电脑和手机的时代,日子过的真是索然无味,苦燥地让人连话都不想说。
天快要天黑的时候,有娇开始给莫守拙换第一次药。
刀口并未结疤,纱布上虽然有药末,却依然与血肉连到了一起。
有娇已经是非常小心,但将纱布撕离血肉的时候,莫守拙仍是不停地倒吸着凉气。
“少爷,很疼是吗?”
纱布未取下来,已见血肉鲜红,有娇心中害怕,不敢再动。
“没事,你尽管取下来好了。”
莫守拙帮作轻松地说道。
“那我取啦!你忍着点,要是疼,就吭声。”
动作更加轻柔,终于将纱布一点一点地取下,看到了被黑线缝合的伤口。
“少爷,你的伤太重了。”
有娇又是泪水晶莹。
害怕泪水滴落到伤口上,赶紧抬手擦掉。
将涂有药末的新纱布轻轻地缠好,有娇的额头上,已是渗出了一层细细地汗珠。
长出一口气。
莫守拙歪头看着有娇,“换好了?”
“嗯!”有娇点头,将被血浸透的纱布扔到垃圾筐里,伏下身,再次将自己的小脸贴到莫守拙的背上。
很轻,轻得莫守拙感觉不到一丝丝伤口被压迫的疼感。
“少爷,有件事我来本不想和你说,现在又想说了。听他们说你在锁秋岭被杀的消息后,我差一点就找个地方寻死去了。”
莫守拙心中一惊。
“有娇,你怎么会生出如此想法?”
“少爷,你若死了,我一个人活着还有什么念想?”有娇的语气很轻,也很淡定,不像是在谈论生死的样子。
但莫守拙却深知,这定是她的心里话。
莫守拙坐起来,伸出双手扶着有娇瘦削的双肩。
“有娇,我跟你说,我是王庭侍卫队侍卫长,一生都要在刀光血影中度过,我能杀别人,别人也能杀我,我死可以,你不行。我当初把你从死人堆里抱回来,就是想让你好好活着,懂吗?”
莫守拙必须想办法消除有娇心中的想法,这个想法,让他感到害怕。
他能肯定,万一哪一天自己战死,有娇定会随他而去。
这绝不是他想要的结局。
有娇有些悲凉地一笑,“少爷,你若是死了,剩下我一个,该如何活?”
“看来,我需要找个人,把你嫁了。有了别人的照顾,你就不会再这么依恋我了。”
有娇坐起来,泪水顿作倾盆雨。
“少爷,这一辈子,我只跟着你,做你的侍女,谁都不嫁。”
语气坚定而绝然。
“万一哪天我真的战死了呢?”
“我便随你去,到阴间还做你的侍女。”
“有娇。”莫守拙非常严肃地喊了一声,“你这个想法,让我害怕,也让我愤怒,知道吗?”
有娇看着莫守拙,“少爷,你从锁秋岭回来之后,变了许多,只有当认真起来的时候,我才能想起你以前的样子。”
莫守拙叹了一声,“死过一回的人,总是会有些变化。也只有死过一回的人,才更加知道生命的可贵。你没有经历过,不知道活着有多么重要。”
这么说着,想起了在豢龙寨断头岭上遇到的那个年轻黑衣人,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