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和头巾就回去了,不过在回去之前又悄悄的在篮子里放了一块以前买的猪肉,这不是晚上想着请客的事儿嘛!
回到家里,他就准备晚上请客的东西,杀了一只野鸡,和一只兔子。
虽然干这活的时候手一直在抖,可毕竟身体改造以后对于力度的把握也更加的精准了,还是哆哆嗦嗦的完成了这一壮举。
毕竟你还能要求一个后世手无缚鸡之力的宅男,能有多大的胆量。
贾浩云来到这个时代已经改变了很多,许多后世不敢做不会做的他都在尝试。
他明白想要在这个时代好好的生存,必须要改变,生活不会适应你,但你必须适应生活。
贾母看着儿子,对于杀鸡杀兔子这件事很害怕,但是依然完成了任务。
贾母很欣慰,她知道她一直惯着儿子,但是她也明白孩子必须真正的长大。
而这个标准不是娶妻生子,是有担当。
看到儿子害怕,但依然笨手笨脚的完成了任务,她彻底的明白儿子长大了。
用开水把鸡毛给退了,鸡毛留好。这鸡毛可是能卖钱的。
虽然贾浩云不知道这具体的收上鸡毛后到底有什么用,但还是听从母亲的话把它给留好。
同时也把这个不太完整的兔皮给留了下来。
母亲帮了他一下,把兔皮给撑了起来,支好准备晒干。
之后他就不知道怎么弄这个兔皮了。
当然这里要说明一下的是这鸡和兔子都是公的,要是母的估计贾母也舍不得让他杀。
具体怎么分公母,公野鸡羽毛很漂亮。公兔和母兔就请回去看一下初中课本《木兰辞》上面会告诉你。
收拾完之后,就拿凉水给泡上了,这个主要是去一去血水。
要不然一会做的时候会有腥味。
别看贾浩云是一个宅男,但他也会做一手的好菜,这都要归功于前世的母亲。
按他母亲当时的原话是这样说的。
“男人,不会做饭以后怎么能娶到媳妇。”
就是这句话把贾浩云给忽悠了,其实他当时就没有细想。他不会做饭的父亲是怎么把母亲娶到手的。
这话只是他母亲为了以后少做饭,忽悠他的。
不过后来这话还真是应验了,回到二零年,不会做饭的女人很多,但不会做饭的男人还真不多。
男人会做饭也是一个结婚的加分项。
因为是贾浩云请吃饭,就没想的让傻柱给做。
他知道对于一个厨师来说也是要尊敬的。
要是和傻柱两个人吃,或是提前说好了,也行。
这不是没提前跟人家说嘛!
况且贾浩云感觉多加一些后世的佐料,味道应该不比傻柱做的差。毕竟傻柱的佐料也没他的全。9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