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7章这个人我是见过的(1 / 2)

聪明人到什么时候都是聪明的,这点在穗子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她尽管很多事情想不起来,但她本能地选择相信自己要共度一生的人。

她相信凭自己的性子,能给于铁根生俩孩子,那就是要笃定信念跟他一起走下去的。

“在我面对未知事物,也不确定自己现在的能力有没有办法解决问题时,我会相信你, 如果你因为这件事,迁怒我,不信任我,就说明我选错人了。”

“啧,都想不起来了还有一肚子心眼,过来, 再给我亲两口。”

穗子是一本正经的说, 他也是一本正经的占便宜。

这种相处模式熟悉的让穗子又想起好几个画面。

她这一步,走对了。

于铁根不喜欢绕弯子的人,这是她直觉告诉她的,在没有任何记忆的情况下,相信自己的直觉是可以保命的。

“于铁根,你是不是喜欢那种心眼很多但对你不藏拙的女人——呀!”

被他无情地咬了口唇珠,疼的穗子委屈地看着他,属狗的呀,动不动就咬人。

“我干嘛要喜欢‘那种’女人,老子有媳妇,老子媳妇什么样,老子就喜欢什么样,17也好25也好,不都一样做么, 关灯都一样带劲——其实我现在就可以证明一下。”

穗子的巴掌不假思索地朝着他胸口拍过去,清脆的声音又唤醒好几个记忆片段。

“我经常打你啊......一定是因为你嘴太欠了。”

都拍出肌肉记忆了。

她的这点力道在于敬亭看来跟拍蚊子差不多,只当是她跟他撒娇,趁机又揩油说了好几句骚话,穗子被他撩得脸红心跳, 最后跑出去吹风冷静去了, 把信的事儿都忘了。

等她出去了,于敬亭才捏起信纸,噙着轻蔑地笑又看了一遍。

他媳妇刚没了记忆,就有人跑过来送这玩意,强调跟他媳妇有过去,这摆明了是要挑拨离间趁虚而入。

看来他媳妇失忆的消息是被人知道了,那些臭虫水蛭,真是无孔不入。

可是,那些绞尽脑汁想要破坏他们夫妻感情的人一定想不到,他媳妇失忆可不失智,拿到信没有藏起来自己胡思乱想,直接转给他了。

于敬亭想到穗子一本正经说相信他时的表情,宛若灌了几十年的陈年老酒似的醉虾似的,想想她就走不动道。

“老子从小就看上,守在边上长大的丫头,你凭一封小酸信就想撬走?呸!”

于敬亭一点危机感都没有,有的只是对写信人满满的鄙夷。

他觉得穗子即便是少了几年的记忆,可俩人毕竟是从小一起长大的,这点阴谋诡计根本起不了任何作用。

只是穗子吹完风冷静后的一句看似无意的话, 让于敬亭的心里泛起了涟漪。

“不知道为什么, 我总觉得这个人的行文让我感到很熟悉,我肯定不是头一回看到他的文。”

“就两行字,还能看出熟悉感来?”于敬亭质疑。

穗子坚定的点头,可以的。

经常看小说的人会有一种能力,即便是把作者名盖上,把一些没看过的书混在一起,还是可以轻而易举的猜到自己喜欢作者的新书,前提是,这个作者拥有与众不同的语感,个人风格很独特。

“我一开始想过,他有可能是从名著上摘抄的,所以我会熟悉,可是我又仔细看了下,名著的文笔不会这么一般,那就只有一个可能,我看过他的文字,不止一次。”

从字迹到风格,都很熟悉,油腔滑调的让她莫名的熟悉。

于敬亭眉头拧了起来,这就不应该了。

俩人上学的几年,用形影不离来形容一点不过分。

除了上课时间,所有的业余时间都是在一起的,一起去读书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