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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故事讲的是书生孔雪笠穷困潦倒,借住在一户人家空闲的院落中,偶遇一位翩翩美少年。少年看出书生满腹才华,欲拜书生为师,却被孔雪笠以兄弟相交。
后来孔雪笠身患恶疾,胸口长疮,这位皇甫公子说此病自己表妹可医,于是派人请来了自己的表妹娇娜,那娇娜“年约十三四,娇波流慧,细柳生姿。生望见颜色,嚬呻顿忘,精神为之一爽”。娇娜以从口中吐出一颗红丸,帮助孔雪笠治好了胸疮,孔雪笠想要求娶娇娜,却被皇甫公子以娇娜年龄太小而婉拒,转而将自己另一位妹妹阿松嫁给了孔雪笠。
孔雪笠迎娶阿松后,就带着阿松回了老家,从此和皇甫一家断了联系。直到多年后,孔雪笠中进士,离家上任,途中再次巧遇皇甫公子,问及娇娜,才知道佳人已经嫁做人妇。
曾经的倾慕早已散去,再见时唯有重逢的喜悦。孔雪笠带着夫人逗留在皇甫家做客,不料天有不测风云,皇甫公子突然有一日对孔雪笠坦白,言说他们一家都是狐狸精。如今就有雷劫,孔雪笠一腔正气,可当雷劫,但是很危险;若是不想被沾惹,就赶紧离开。孔雪笠此时却甘愿和皇甫一家共危难。
随后,皇甫一家接受了孔雪笠的邀请,和他一起返回了故乡…… 《娇娜》在整部《聊斋志异》中都显得十分特殊,因为这一篇故事中,狐女娇娜从始至终并没有和男主成为夫妻,两人更像是建立了“柏拉图”式的关系。孔雪笙为了娇娜愿意替皇甫一家挡劫,而娇娜甘愿献出元丹和孔雪笙同死,可是当一切危机度过,两人又回归了亲密朋友的关系。 蒲松龄在文章的最后,曾经感叹:“得此良友,时一谈宴,则‘色授魂与’,尤胜于‘颠倒衣裳’矣”(有这样的好朋友,不时一起喝酒聊天,远远胜过了肉欲之爱)。 故事写到这里就是结束了,陈洛为了符合这个世界的认知,将孔雪笙能挡下雷劫的原因解释为孔雪笙特殊的“浩然正气”,而那所谓的元丹,自然就是妖族灵境修为时体内的形成的“血灵妖丹”。 巧合的是,这片故事的书灵,竟然也是“元丹”。 伸出手,握住“元丹”,陈洛瞬间明白,这“元丹”对陈洛来说没什么作用,但是如果给妖族服用,将会在妖族体内形成一颗辅助妖丹。 简单来说,就是双倍经验。 “嗯,留给瓜瓜。”陈洛收起元丹,又看向《娇娜》,面色古怪。 因为内容的原因,这篇《娇娜》除了会生出那种蓝色之气外,居然还有一个特殊的效用,那便是熟读此文的妖族,虽然不能得到书灵元丹,但是体内会出现凝聚出一颗虚丹,大约会有两成的修行增幅。 对于妖族普遍要长于人族的寿命来说,两成的增幅对他们来说节约的时间几乎是以年来计算的。 “还有……”陈洛拍了拍脑袋,《娇娜》里提到的情感,不正是人族儒生梦寐以求的君子之恋吗? 《婴宁》还好说,最多就是感叹一下婴宁好可爱啊,可是这《娇娜》一出,感觉妖族人族都要疯啊。 “要么,存一存稿?”陈洛这个念头刚刚升起,獒灵灵就冲了进来,一脸严肃,“公子,有一大波妖族朝方寸山来了。” “夜黑风高,老奴担心他们对公子有歹意。” 陈洛眉头一皱,什么情况,在司逐国内,居然敢大张旗鼓袭击方寸山? “出去看看!”陈洛手腕一抖,一柄长剑握在手中,杀气腾腾走出书房,獒灵灵也浑身战意,跟在陈洛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