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喜欢他,就去把他抢到手(3 / 4)

自己身边离开、回洛京去再续前缘了,生怕他以后还会受到这样的伤害。

“嫣儿啊,我知道你从小就是个骄傲的人,凡是自己认定的道理便不愿轻易更改,自然也不愿意亲口承认自己心里的感情。

“但你的眼睛不会撒谎。在宫外的时候,你的目光一直落在他的身上,仿佛他身上有一块磁铁,能把你的注意力牢牢吸引住。

“刚才我说话时,我也看到你在替他担忧,替他紧张,眉头皱得紧紧的。

“我可从来没有见过你对其他人露出过这样的表情。

“连你的亲生父亲,都没有享受过这样的待遇。”

赵长缨轻叹一声,接着道。

“没这么夸张吧?你别胡编乱造。”赵嫣皱着眉,似乎仍然不太愿意承认。

“到底有没有,你摸着你的心口,再仔细想想。”

赵嫣嘴上轻哼一声,右手却不自禁地触碰到自己的胸口。

此时此刻,她的确察觉到自己的心在砰砰地跳。

奈何她胸襟太过广阔,她实在摸不出自己心跳的具体频率。

“你自幼听着北境历代英雄们的传说长大,应该很清楚,‘强者为尊’一直都是咱们大燕的传统,”赵长缨顿了顿,又说道,“只要你足够强大,你就可以优先获得一切资源的选择权,包括丹药、钱财和美人。

“我们作为赵家子弟,想要什么东西,亲自动手去抢就是了,何必顾忌其他人的看法、将其拱手让人?

“想当初,我为了你的母亲,还跟别人在悬崖边决斗过。你的曾祖母为了追你曾祖父,更是单枪匹马,埋伏他必经的山道上,像个女土匪一样堵截他。

“时磊那个女儿,我也听别人聊起过,不过是一个没发育成熟的矮个子黄毛丫头罢了,只有情窦初开的小处男才会喜欢那种姑娘。我女儿相貌比她强,实力也比她强,若想要一个男人,还怕抢不过?

“况且,在她撕毁婚约的那一刻起,便相当于已经自愿退出了赛场……”

“父亲!”赵嫣坐直身子,蹙眉道。

她虽生在北方,也知晓北境民风彪悍,但或许是因为她在洛京城里度过了大半的童年时光,当赵长缨带着酒气在她面前说起“抢男人”这种话题时,她仍不可避免地感到有些别扭。

“好吧,我也不催促你,”看到赵嫣这副模样,赵长缨再次轻笑一声,“你在外头奔波了这么多天,肯定已经疲倦了。先去你屋子换身衣服,休息一会儿,再去认真考虑一下这个问题吧!”

赵嫣“嗯”了一声,点了点头,然后心不在焉地走出了房间。

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赵长缨望着她离去的背影,长长地呼了一口气。

他曾一度以为,以自家女儿的脾气,她这辈子可能都跟青楼花魁们一起过了。没想到居然还是在临死之前,等来她像其他女孩一样情思萌动的一天。

想到那个叫顾旭的年轻人,他的心情颇为复杂。

一方面,他和天底下所有的岳父一样,觉得自家辛苦养大的小白菜要被猪拱走了;

另一方面,他知道顾旭的身份和潜力定然非同一般——

从洛川对他的态度能看出,顾旭今后的境界至少圣人起步,大概率在圣人之上。

而且以顾旭目前这令人难以置信的修行速度,他达到圣人境界,想必用不了几年的时间。

现在大齐与大燕为敌,赵长缨自己已经时日不多。

虽然大燕仍有一定的底蕴,但若要抵挡强者众多的大齐王朝,仍会非常困难。

如果顾旭愿意留在大燕,那么待他羽翼丰满之后,定然会成为赵嫣身边的强大助力。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顾旭与“火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