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后。
阳光暖如老狗。
一缕缕的光线打在玻璃上,耀的人满脸金光。
一百多名警员,装备齐整的守在一家小饭店周围,并将街上的一些人慢慢疏散。
埋伏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显然是有点不符合惯例的,但余温书等不及了。
他们从中午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通过外卖网站的手机号和订单号,也经过了照片的辨认等多种手段,令人没想到的是,嫌疑人整个中午,都在陪着老婆孩子玩淘气堡。
也就是现在饿了,一家三口才出了商场,到了后面的一个小巷子吃饭。虽然还可以再等,但再等下去的风险也是越来越大的。
他们面对的可是贩毒团伙成员,是专职杀人的家伙,与偶尔杀一次人还准备不充分的普通案犯不一样,说不定什么时间,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就跑掉了。
说实话,要不是淘气堡里都是小孩子,余温书都有考虑在商场里进行抓捕。
现在这条后巷里的小饭店,已经算是不错的选择了。
小饭店里,化名李军,真名李明宇的男人正满脸宠溺的望着自己六岁的女儿。
都说七八岁是狗都嫌的年纪,六岁的小女儿应该是最后的可爱年纪了。李明宇很珍惜这段时间,总想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家庭这边,以至于连杀人都有些拖延起来。
「哎,我过几天还是得出去一趟。家里就你和孩子了。」李明宇喝着小饭店里的淡茶,低声念叨一句。
妻子「恩」的一声,道:「那你早去早回,老板要求太多,你就别伺候了。其实你就送送外卖,偶尔打点零工什么的,也挺好的。咱们平时开销也不多,省省也够用了。
「那哪里够用。」李明宇笑笑,心道,家里的开销又不是单单吃吃喝喝就行了,买房子交房贷,买车子交学费,还有日常出来玩的开销,节假日的惊喜,攀比用的奢侈品等等,哪一样都少不了。
李明宇当初要不是加入了贩毒团伙,他就一个快递员或者外卖员的身份,房租都快要交不起了。
不过,自从开始杀人以后,他反而更喜欢自己的外卖员的工作了。
骑着心爱的摩托车,在不断变化的城市里转悠,时不时的送一份餐点,又或者剁死前几天写差评的人家的狗,晚上回到家,吃着老婆做的饭,耍弄耍弄小女儿,这种充满烟火气的生活,最是惬意不过。
「吃饱了回去吧。」李明宇起身,打了一辆滴滴。
带女儿出门,他就不骑摩托车了,来市中心的话,连自己的车都懒得开。
李明宇临出小饭馆前观察了一下,接着就下意识的停下了脚步。
「继续走,跑就开枪了。不想当着你女儿的面被逮捕,你就配合我们。」长阳市的刑警负责抓捕,配了好几把枪,还有好些电棍电棒。
按照他们的计划,李明宇要是持枪反抗的话,当场就要给他弄翻了,美式居合也在所不惜。
这可是职业杀手,或者低端一点的说,是犯罪团伙里的枪手,大部分的刑警都只听说过,没见过这种人。
第一次见,又是在闹市区,唯一的见法就是躺着见。
李明宇的脑袋「嗡」的一声。
他充满烟火气的生活结束了!
他预见过这一天的到来,早几年,他甚至还期待过。
然而,退场之时来临,他才发现,自己依旧是什么都没准备的样子。「我不跑。」李明宇道:「我给女儿说一声,喊一嗓子。然后我就束手就擒。」
「可以,你跟我出门来。我给你上手铐,上了手铐,你再喊。」负责抓捕的刑警也不是同情心泛滥。放在古代,李
明宇这种人就是所谓的亡命之徒,他连自己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