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七章 式神令(1 / 3)

贺泽超在音琦虽然不是老板,但是有极大的自主权,在艺人的归属上,只要是他签下来的,只要不是公司的现金奶牛,像陈洁芸这种半放弃的艺人,他自己就能直接卖了, 他老板不会管他这个的。

同时,他也是个聪明人,徐清嘴上说代管,但实际表达的意思肯定不是这样的,换位思考一下,自己肯定不会接受什么代管不代管的,那样对于艺人的控制力会下降很多。

他觉得徐清说到底,就是想把陈洁芸给买了。

至于那个代管给10的收益, 应该是徐清的报价。

用违约金的10,把这个人放给他。

不然他好端端的问什么违约金高不高呢?

如果自己说陈洁芸能赔得起,那可能徐清说的代管10就会变成代管30或者50。

就是因为高,所以人家才报了这个价格。

至于这个剧本,徐清没提过钱的事情,那就是表明他送给音琦了,唯一的要求就是让陈洁芸当女主。

徐清现在的剧本和以前的剧本完全是两码事,因为徐清完全可以投资的起,送剧本等于送项目,这又是一笔收益, 相比之下,违约金的那百分之十,像是定金一样。

这些话, 贺泽超觉得是徐清和自己在心照不宣, 没必要说的那么明白。

他现在要考虑的只有一件事情,那就是要不要卖掉陈洁芸, 陈洁芸还没回本, 不过回本是时间问题,关键在回本的过程中,可能会让陈洁芸干点她不喜欢干的事情。

毕竟是自己签进来的艺人,贺泽超也不想搞到这一步,这姑娘还年轻,还有救。

现在要是卖了,应该是能赚一笔的。

思来想去,贺泽超也不犹豫,卖了。

于是乎,他起身往音琦老板的办公室走去。

一个小时后,贺泽超跟徐清打了个电话,邀请徐清派人去尚海一趟,当面谈谈条件,贺泽超说这话的意思,就是摆明了告诉徐清,陈洁芸卖给你的事情,只有我知道,我没跟我们老板说,不然他没必要让徐清派人去尚海,而是邀请徐清自己去尚海了。

徐清自然是应允了,表示自己第二天就会派人过去。

第二天, 徐清派了一个叫于晓璇的女孩子前往了尚海。

于晓璇, 外号芋头,袁葫葫的学妹,星堂文化第二批员工之一,原本是给叶思棠当助理经纪人的,后面徐清和袁葫葫都觉得这丫头着实聪明,尤其是徐清,觉得芋头和袁葫葫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头一样的圆,心一样的黑,不,总感觉她心好像比袁葫葫还黑,被袁葫葫激发了潜力之后,套路一套接一套。

于是乎,芋头从叶思棠的助理,变成了袁葫葫的助理,从负责艺人,变成了一个负责管理的人,这丫头也不负所望,做的很出色。

这次,徐清就是要让芋头去负责陈洁芸的管理工作以及充当陈洁芸的主经纪人。

不仅芋头要去,徐清还让芋头挑了一批人一起跟着去,反正陈洁芸工作室,除了陈洁芸,其他高层都是自己人就对了。

具体操作方式就是徐清出资让芋头这批人注册五六个公司,徐清占这些公司的90—95不等的实际股份,其他股份作为奖励给这些注册公司的人,在股权上,分别签署代持合同,这样在明面上的股权结构上,芋头她们就是这些公司的唯一的股东。

然后让她们以公司的名义共同投资成立一个新的娱乐公司,用这个公司从音琦手下买到陈洁芸的演艺经纪合同。

这个时候,陈洁芸是员工,是没有股份可言的。

所以,陈洁芸可能会不同意这个交易,但不同意没用,音琦签的演艺经纪合同,乃至所有娱乐公司签署的合同,基本上都是能转让的。

转让之后,由新公司来履行合同上对艺人的应尽义务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