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奉州的侯城附近时,已过去了半月有余。近四月,春暖花开,漫山遍野都覆满芳草。天气变暖了些,鸟雀也多了起来,叽叽喳喳,好不喜庆。
两人先在侯城落了脚,置办几身春天的衣裳。李伯辰身上原有三千多钱,一下子就少了六百多。其实只买寻常的衣裳,大概只要两百多就够了。但下一站要去苏家屯,他便想,自己与林巧站在一处,如此俊男靓女,是无论如何都低调不起来的。倒不如穿得光鲜些,叫人一瞧便晓得大有来头,也就避免了很多麻烦,因而难得豪阔了一回。
在侯城停留的三天,还打探了些孟家屯的事。
朱厚在镜湖山一带经营得很好,根基牢固。先前秦乐说他麾下有三百甲士,如今似乎号称千人之众了。李伯辰算了算,不说他是千人,只当他五百人的话,也是一营军了。
他从前在无量城时曾统领一营五百人,知道开销是极大的。朱厚的人即便不像无量军那样装备精良,少说也得万人供养。不过考虑到那些贼匪或许还会自己屯田,那一两千人大概也就够了。
可即便如此,一两千人的聚居之地,也算是一个大镇、甚至小县了。在路上,他还曾回到那一界向百二十旁敲侧击,了解到的情况与此处差不多。只是百二十的辖地不是奉州,并不能亲自来探。
他的确可以叫百二十把此地的阴差给弄去那一界,可要真向另一位阴差再打探朱厚的事,两位私底下一通气,大概便要觉得奇怪。他这新晋的北辰帝君做事总是束手束脚,也一时无奈。所幸近来觉得养气境的根基已愈发稳固,大概很快便可晋入龙虎境了。
要是在晋境时真能将魔君分身留下,一切都可迎刃而解。然而另一个问题是,他还想从秦乐口中那“洞天遗址”里寻找些东西,瞧瞧真到了那时该如何对付那分身。这样的话,就还得先解决掉朱厚这个问题吧。
如此一来,也就变成了个死结。李伯辰只得安慰自己捱过这桩事,便可柳暗花明。这些日子多费费心,自己打探来的消息,未必就不能用。
过三日,两人出城。
行了约四十多里,进入孟家屯的地界。远远地可以看到延绵的山脉,料想其中的某一座当是镜湖山。此时道路两侧已经看到田野了。在散关城的时候,城外有大片田野都撂荒,可在此处看,却能瞧见田中都有人在劳作,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林巧见了,奇道“阿辰,这儿怎么看着反倒比散关外面还要好?”
李伯辰道“因为朱厚吧。散关外面有好几股匪徒,我走你来,总没个安生的时候。倒是这儿,只有朱厚势大,半官半匪,反而闹得不那么凶吧。”
他自己说了这些,也觉得有些讽刺,便又叹了口气“不管怎么说,哪怕是最坏的秩序,也比没秩序要好。这么看,朱厚还真是个人物。”
林巧想了想“那你打算放过他了?”
李伯辰忍不住笑起来,道“这可不是我要不要放过他的问题。侯城里的人不是传说朱厚一拳能砸碎一块巨石、双眼能放闪电么?那些传闻要是真的,可能是龙虎境。我和他斗起来,也不能说必胜。”
“再说……朱毅的两个护卫见着了咱们的模样,只怕现在已经回报朱厚了。我斩了他儿子,叫他没法子在散关立足,该是他不会放过我。”
说到这里,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朱毅那两个护卫和一众匪首见着自己的时候,还是满脸的络腮胡,之后带林巧走了,才刮去了。人有胡子和没胡子全然是两个模样,林巧又使了些手段,给他画了颧骨和眉骨,仅此细微调节,就叫他看起来已不是很像之前的李伯辰了。又过去了这么多天,那些人和自己在路上遇见了,真未必认得出。
倒是林巧的容貌实在太过出挑,哪怕女扮男装也难掩国色天香,便戴了一顶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