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郡自古以来就是出入川蜀的要塞,也是兵家必争的军事重地,所以城墙建造的足足有三丈多高,长度更是一眼看不到边。
一支抱着长矛的士兵,斜靠在城墙垛子上,无聊的看着下边的行人。
在城墙外面,还有无数刀砍斧劈和烟烧火燎的痕迹,城墙下边的土地颜色也和其他地方不同,显然是曾经经历过多次鲜血的浸润。
所有的一切都在叙着这里曾经发生过的惨烈战斗。
金锋他们到的是南门,或许是女兵身上的盔甲引起了守城士兵的警觉,当金锋他们靠近的时候,原本懒洋洋靠在城门上的士兵都拿起了武器。
阿梅冷哼一声,上前拿出一块令牌,守城士兵的脸色立刻变了,连牙牌都没查验,恭敬的把一行人放了进去。
进了城门是一条十几米宽的石板路,因为昨天刚刚下过雨,被行人鞋上带的泥巴沾得有些泥泞。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商贩的热情,石板路两旁到处都是商贩的吆喝声,显得热闹异常。
“姐夫,这就是郡城吗,好热闹啊!”
娥从马车里探出脑袋,兴奋的左顾右盼:“哇,卖糖葫芦的,哎呀,还有卖面人的……”
“不愧是郡城,下午还有这么多人,金川这个时候路上都看不到什么人了。”
关晓柔和润娘也是第一次来郡城,同样好奇不已的看着外面。
唐冬冬从在郡城长大,对此早已熟悉了,此时一脸沉郁,显然想起了什么不高兴的事情。
老兵们虽然也好奇,但是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警惕的观察着路人。
其实他们一群人全都带着刀,女兵们还穿着盔甲,一看就不好惹,路人们远远的就让到路边,让他们先走。
前世金锋见过比这里热闹更多倍的夜市,也挤过水泄不通的地铁,但是却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穿着古装的行人和古代建筑,就好像在参观影视城一样。
不过这时候的服饰和建筑都很单调,刚开始还觉得新奇,走了两条街看到的都是这样,金锋就觉得有些无了。
发现唐冬冬脸色有些不对,便放慢速度,笑着问道:“冬冬,咱们今天住哪儿?”
唐冬冬收回心思,挤出一丝笑容答道:“住赵家酒楼吧,那边到牙行近,走到前面路口左转,再往前走三个路口就到了。”
金锋又陪着唐冬冬聊了一阵,马车停到一家客栈门口。
客栈占地面积不,最前面是一栋三层木楼,是典型的华夏古典建筑,雕梁画栋,飞檐翘角,看起来颇有韵味儿。
“各位大爷,打尖还是住店啊?”
二一看这么多人,就知道大生意来了,笑眯眯的迎了上来。
“住店,你们这里有院子吗?”铁锤问道。
“大爷你想住院子,来我们赵家酒楼算是来对了,我们有全郡城最好的院子!”二热情道。
“行了,带路吧。”
铁锤随手扔了一串铜板给二:“给爷爷们挑一个好院子,要是有老鼠臭虫的话,心爷爷打断你的狗腿!”
“放心吧大爷,保证您住的舒舒服服,下次还想再来。”
二收起铜钱,笑得更开心了,点头哈腰的把他们带到一处四合院前。
“这个院子是咱们酒楼最大的了,共有十个房间,还有单独的厨房和浴堂,后边还有个马厩,最适合大爷你们住。”
二打开院门:“大爷您看看是否满意?”
铁锤没有回答,而是看向金锋。
金锋看了一下,院子倒也不,环境也还算幽静,便微微点了点头。
“那行,就这里了,去安排几个人过来给我们把马喂喂,再烧些热水,我们都要洗澡。”
铁锤拿出一个十两的银锭,扔给二。
“好嘞,客官您稍等,人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