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是不是和年轻人在一起也会让人变得年轻。
南颂回程的路上一直不自觉地在笑,踏进玫瑰园之时,觉得脚步都轻盈了许多。
天色不早了,除了值夜的佣人大家都已经歇下,家里隔音效果不好,南颂特意将高跟鞋脱掉,赤着脚上了楼,刚走到楼梯口就见自己房间门口坐着一个的身影。
南雅今天已经搬走了,坐在这里的也只会是南琳。
不过这孩子怎么坐在这儿睡着了?
“琳琳。”
南颂走过去,轻拍了下她,南琳这才从交叠的胳膊中抬起头来,清秀的脸还透着一丝迷糊,“姐姐,你回来了?”
她撑着地想起来,结果腿麻了,差点又跌回去,被南颂扶了一下才勉强站稳。
南颂眉心微拧,“特意在这等我,有事跟我?”
南琳看着姐姐,点点头。
“进来吧。”
进了房间,南颂给南琳倒了一杯水,进衣帽间换上了家居服,这才盘腿在地毯上坐下,“怎么了,出什么事了?”
南琳抬起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看着南颂,梗了梗喉咙。
“姐姐,有件事,我想跟您坦白。”
南琳原本是坐在地毯上,似乎觉得这样诚意不够,便变坐为跪,跪坐在了南颂面前。
南颂见她这般郑重姿态,就知道不是事了,也没叫她起来。
“吧,什么事?”
南琳一脸庄重,咬了咬唇,“今天二姐走的时候,问了我一个问题。”
——你以为南颂对你有几分姐妹之情?就算真的有,可你不会不知道你爸和我爸做的那些事吧,你觉得,如果大姐有一天知道了真相,她会对你手下留情吗?
南颂微微眯了眯眸,已经猜到了南琳的来意。
“姐姐。”南琳被南颂看得无所遁形,却还是逼着自己直勾勾地与她对视,“有件事在我心里憋了很久,可我一直不敢告诉你。”
南颂听到这里,有些不耐烦了。
“想什么就痛快,别让我跟挤牙膏似的。你想这样跪一晚上?”
南琳低了低头,应了声是,才对南颂直言。
“三年前,你失踪后不久,二伯来家里找过我爸,两个人好像是因为某些利益分配不均,在书房吵了起来……”
那个晚上,下了好大的雨,还刮着大风,打着窗棂沙沙沙的。
南琳连着几夜都没有睡好觉,眼睛一直肿着,脚上缠着纱布,走路都不利索。
明天就是大姐南颂的葬礼,而她始终都不愿意相信,好好的一个人就这么没了,摔下了山崖,连尸体都没有找到。
据那片山林经常有狼群出没,警察猜测尸体应该是被狼给叼走了,因为检测到了几片碎步条和血迹,经过DNA检测后证实就是南颂的。
南琳不敢相信也不愿相信,几乎翻遍了整片山林,活要见人,死要见尸!
最后满脚的血泡引得伤口发炎起了高烧,昏倒在了山林中。
而南颂的尸体还没有找到,她的父亲,还有她的二伯,就开始急着为南颂办葬礼,瓜分她大伯那一房留下来的遗产。
“我已经把集团董事长的位置让出来给你坐了,你居然还想独占玫瑰园,凭什么?二哥,好东西不能都让你一个人占了去吧,你也未免太贪心了!”
南宁竹拍着桌子,一千一万个不愿意。
南宁柏端着架子,“老三,一分努力一分收获,在大哥大嫂的事情上我出的力最多,南颂那边也是我女儿南雅出的力气,理应我们得到的多些。我认为你现在所得的,已经足够了。”
“你现在这是要过河拆桥了?我怎么没出力,大哥他们的车子,如果不是我冒死动的手脚,这事能成吗?”
南宁柏轻蔑一笑,“你以为光靠你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