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江开车回了望月山,想拿件新衣服去洗澡,打开衣柜,突然发现衣服全都叠好,整齐的放在了一起。
而且还进行了分类,裤子放左边,衬衣放右边。
只有两个内内没有动,依旧静静的躺在沙发上。
秦江记得很清楚,这些是周红颜洗的衣服,他抱回卧室扔沙发上,就下去吃饭了。
由于当晚喝了太多酒,秦江回卧室就睡了。
第二天早早去买公司,晚上林清婉又占了别墅,所以他一直没来得及整理。
谁能想到,林清婉这个冰山女人,居然帮他整理衣服了!
“这女人占我房子心中有愧,帮我整理了衣服,还算有点良心?!”
秦江看到叠好的衣服,对林清婉的怨气少了许多。
他来到书房,见挂在墙上的画墨已经干了,打算趁现在把画给赵凌妃送过去,然后回来睡觉。
于是,秦江拨通了赵凌妃电话,对方接到电话十分激动,正在江南酒店吃饭,非要他过来一起。
秦江只好答应下来,问清具体地址后,开车去了江南酒店。
赵凌妃病愈,富家子弟轮番请她吃饭,美其名曰为了庆祝她病愈,实际是想借机展开追求。
她很讨厌这样的聚会,但心善不懂怎么拒绝,加上今天请客的同学邢坤,一个三线豪门的富二代。
除了话浮夸外,没啥大毛病,?赵凌妃便过来赴宴了。
秦江拿着画来到酒店时,赵凌妃已经在门口等着了。
这女孩穿着淡雅的百褶裙?,上身纯白纱的雪纺衫,双眸似水,端庄典雅,长得也落落大方。
“秦先生!”赵凌妃上来挽住了他的胳膊,笑意灿烂。
秦江笑了笑,感觉胳膊肘陷进了一阵绵软中,同时闻到了一股不同于周红颜的体香。
赵凌妃属于那种大家闺秀,人美声甜,温婉清纯。
她当不了女强人,但娶回家相夫教子这方面,绝对比其他类型的女孩强。
“妃妃,这位就是你千等万等的朋友?”
见赵凌妃挽着秦江的胳膊,大家不由皱眉。
“皮肤粗糙,手上还有老茧,脸上一看就有风霜的痕迹。”
“这家伙不可能是富二代,或者官二代,干苦力的吧!妃妃,你身份高贵,怎么会有这样的朋友?”
一个身穿潮牌的青年,上下打量着秦江,评头论足一番后,眼露鄙夷。
他在秦江出现的那一刻就产生了敌视,见赵凌妃挽着他的胳膊,心中更是不忿。
秦江听后眉头微皱,脸色不由一沉。
赵凌妃脸色也有些不好看,挽着秦江的胳膊,介绍道:
“这位是我的救命恩人,他在盛元制药上班,也是医生。”
“更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
在场几个男人听到这话,心直接凉了半截。
潮牌男却满脸不屑,冷哼道:“妃妃,他只是个医生,一个厂的员工,配不上你。”
在场几人的眼神也很不友善。
他们从跟赵凌妃认识,这个女孩从乖巧,长得也漂亮,是他们圈子里的女神。
这帮人见赵凌妃第一次挽着男人的胳膊,心中自然不爽。
尤其看到秦江如此平凡后,心中更是郁到了极点。
就像喜欢的花插在了狗屎上一样,恶心又生气。
“邢坤,给我个面子,不要再了好么?”赵凌妃有些生气的看了眼潮牌青年,拉着秦江坐了下去。
邢坤见两人坐的那么近?,腿都碰一块了?,心里嫉妒的差点炸毛。
“鱼龙山庄那天,我听你在篮球场跟吕庆斗牛,还把他打了?”赵凌妃问道。
秦江点了点头,轻描淡写道:“陪孩子玩了会篮球,不听话打了几下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