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化二十四年江南的春,比以往时候来的更早一些。
正月十五最后那一场雪,在连日明媚的阳光下已不见了踪迹。
反倒是田野间已是如地毯一般铺开的鹅黄色的麦苗芽儿,还有田埂上寸许长的野草芽儿。
李辰安当然没有死。
他依旧活蹦乱跳。
一头黑驴慢慢悠悠的走在官道上。
一边走一边吃着那些官道旁的嫩草尖,似乎觉得这驴生已无比惬意,唯一不满的,大致就是背上驮着两个人。
黑驴的前后都有人。
前面是二百多个穿着红妆的英武娘子军。
后面,后面跟着的是武和牧山刀的两把刀——
王正浩轩没有去平江城。
不是他不愿意去,而是萧包子的一席话,让他改变了主意。
五扇原战事结束的第二天,王正浩轩就打算去平江城。
因为苏梦在平江城的苏府等着他。
但萧包子却……
“你去与不去,苏梦姑娘她就在那里。”
“苏梦姑娘会一直等你!”
“但狗不会!”
“蜀州多山,乃人杰地灵之地!”
“蜀州的狗和别处的狗也不一样……若是用蜀州独产的天麻、党参、贝母等炖之……”
萧包子当时咽了一口唾沫,毫不在意的又道:
“你去平江城吧,等我们回到平江,我给你描述一下那味道的鲜美。”
王正浩轩一听,这哪里行?!
听别人描述的鲜美,哪里有自己亲自炖出、亲口品尝得来的感受更深!
就这样,王正浩轩经过了短短数息的思想斗争之后,他写了两封信,让皇城司军情一处的郑旺派人将这两封信送去了平江城。
一封给他爹王正金钟的,的是提亲这事不能有任何差池。
另一封是给苏梦的。
当然开了窍的王正浩轩没是为了去吃蜀州的狗肉,而是假以保护摄政王之名。
萧姑娘的话有道理!
苏梦就在那里等着他。
而狗不会!
指不定就被别人给吃了。
反正去了蜀州还会再回平江城。
反正就算是苏家要弄那啥比武招亲也是在四月初一……王正浩轩不知道此去蜀州往返要多久,但他并不担心。
因为他爹肯定会将这事办的妥妥的。
就他这一个独苗儿子。
如果这事没办好,老爹这辈子都别想回家和老娘亲热亲热。
但如果错过了这次去蜀州的机会,接下来李辰安要跑去吴国,他肯定是要同行,那恐怕这辈子再也吃不到蜀州的狗肉了。
所以,他毫不犹豫的留了下来。
当那两封信送出去之后,大师兄阿木看了他足足十息,拍了拍他的肩膀,极为深沉的了一句话:
“师弟啊,师兄很担心你被狗误了一生啊!”
王正浩轩不理解,心想狗若误我一生,我当杀狗一世!
他抬起了头,又偏过了头,因为他实在有些不好意思直视。
驴背上的李辰安依旧抱着萧包子的蛮腰!
这几日许是因为有这春日暖阳的缘由,萧包子已脱去了那棉袄,竟然又穿上了她的那一身灰白麻衣!
麻衣很薄。
很好。
李辰安抱着很舒服。
萧包子也觉得很舒服。
“就为了吃狗肉,将王正浩轩给留下,是不是有些不妥?”
李辰安在萧包子的耳畔低语,鼻息温暖,萧包子春心荡漾。
“可不是我要留他,”
萧包子的身子向后微微一仰,感受着从后背传来的这个男人的体温,“谁让他好狗胜过了好那姑娘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