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梦幻之城,是一座繁华的自由贸易港口,是葡萄牙人苦心经营了近百年的“天主圣名之城”。
目前,这座港口城市仅有不到两平方公里的面积,城墙内的常驻总人口大约有五到六万人,华人和西洋各国人比例大概是二比一,此外,城里还有少量阿拉伯人、黑人、日本人、南洋土著,甚至还有美洲的葡萄牙西班牙混血人。
所以,此时的澳门是这个时代名副其实的国际都市,流动人口很很多,根据文献记载,日常流动人口大约跟常驻人口数量一致,如果遇到集市和节日,附近的当地汉民也会来澳门赶集经商,在那些日子里,整个澳门地区的人口就会暴增到十几万人的规模。
为了防御海盗,这个城市除了西面的内港外,其余三面都用城墙围住了,并在一个高地上,那个叫东望洋山的地方上设立了数座炮台。
然而朱北国立刻强调说,这个时代的澳门,不是大伙通常想象的那样是一个独立的殖民地城市,非也!
澳门这个城市与葡萄牙人在全世界其他地方建立的殖民地完全不同。
首先,从法理上讲,澳门的葡萄牙总督对当地的华人没有管辖权哪怕是住在澳门城里的华人。
各位不用惊讶,因为至少在法律上是这样规定的,所谓的澳门总督,在大陆的官方眼里仅仅是一群“洋夷”的夷酋,是负责每年给辖地香山县令交地租的代表人。
至于对夷人们的管理,大明一直遵循“在华夏则华夏之,去华夏则蛮夷之”的理念,既然华夷风俗有异,又不肯与我华夏同俗,那么县尊大人就懒得费心去管,交由尔等蛮夷“自行约束”罢了。
换句话说,澳门在法理上,司法狱讼权是归大明或者大清香山县令的。
其二,这里的土地也不属于葡萄牙人,“洋夷”只是租住而已,每年要交租金五百余两白银。
另外,还要定期到前头军寨的“守澳官”处多由香山县丞兼任,缴纳定额商税,如果跟大陆华人有大宗交易,还有另外的税额。
这是从大明朝起就传下来的规矩。
不过,眼下是大清的天下了,这些规矩有了些许变化。
首先是定额商税增加了不少,大清现在还有“残明余孽”,很需要银子,葡萄牙人当然是胳膊扭不过大腿,只好花钱买平安。
还好,这也造成了一个意想不到的好处,原来在海面上还有大明的水师在澳门港外稽查收税,而现在大清却没有了,这是因为葡萄牙人给的银子足够多,其次是大清的统治者们玩不来水师,朝廷不愿意大力建设水师这种既费钱还不好控制的兵种。
所以如今这西江和珠江口外的海面,居然成为葡萄牙人和西洋各国船长们的天下,对于澳门的葡萄牙人而言,这也算是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吧。
不过,这种情况好像也没有持续多久,十几年后康熙灭了台湾郑氏重开海禁,大清的水上稽查船就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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