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推到正中间。
伊莎轻描淡写得像个黑道太子女,一边从后腰拔出另把一尺多长的钢刀,一边从袍子下面摸出之前那把递给白浩南:“小时候我被订了亲给附近寨子的另外男人,他现在是个二流子,我不想被这种人毁了自己一辈子,我的兄弟姐妹都支持我这么干。”
在这旅游小镇上逛了两天,白浩南认得这种没有护手的直柄钢刀是这族人几乎每个男女的必备,眼前这把格外精美,比伊莎手里的短一些,银白的刀鞘上布满各种花纹图案,而刀柄就好像是用银丝缠出来的工艺品,只有刀柄头上有个血红的珠子,一看就不便宜,白浩南想躲避:“打架我不怕,但我从来不持械。”
伊莎哼哼:“我的男人,应该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昨天看你踢球玩东西,唱歌跳舞都还算男人,夜里更是让我满意,但可不能是懦夫狗熊,我们都用刀的……”说完连刀带鞘扔到白浩南的怀里,一转身就提着刀过去了。
准确的说,白浩南就不是个爱热血上头的家伙,说他喜欢偷奸耍滑或者鸡贼都可以,但绝对不是个脑子一热就会拼命的傻子。
几分几秒的冲动只会换来红牌甚至更严厉的惩罚,他的放纵都在可控的前提下,这点他可是从小就拎得清。
面对郭咲咲那样十拿九稳的妞,怎么没上手?因为清楚碰不得。
在答谢会上敢挥动酒瓶子砸过去?那是因为已经决定闪人跑路。
球场上能用盘外招的,白浩南甚至都不屑于多带几步球,用他挂在嘴边的话来说就是费那么大劲干嘛?
多冲杀几步多进个球就能改变多大的局面?这个社会从来都不会因为这些烂贱的小人物有任何改变,与其说被人煽动着去热血上头然后死翘翘,白浩南骨子里还是会选择鸡贼的活下去,干点爽歪歪的事情,多泡点妞。
所以就算是打架,他也选择只要能解决问题,而不是头脑发热的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那不科学!
小学都没读好的家伙可能唯一就在这件事上讲科学。
可眼前这个一早起来就换了发型的背影不一样啊!
盘成据说是族里不再是少女的成熟发髻,一身浅蓝色长袍现在被拉开半边露出里面的衬衫,仿佛是要更方便战斗!
卷起来的衬衫袖子其实有点陈旧了,手腕上缠着一串血红的珠子,显得格外醒目动人,白浩南下意识的低头看了看,跟自己刀把上的那珠子差不多,就像砍杀之后弹出来的鲜血一样,他忽然就觉得心跳加快了!
血在烧!
咕嘟嘟的烧起来!
前职业球员其实很清楚这种肾上腺素分泌的兴奋作用,有时候队医还会有意无意的教导如何合法不合法的调动,但大多数时候要防备这种激素分泌得过早,因为就像毒品一样,兴奋嗨过之后如果不能持续刺激的话浑身会加倍乏力,如果比赛还没完,那真成了任人宰割的软脚虾了。
而这时候,白浩南无比清晰自己的身体状况被调动起来了,除了这种从未经历过的野蛮械斗,还有就是面前这个看似有点单薄的背影!
自己这个女人,好歹是想挣脱身上的枷锁吧。
不管怎么说,一夜夫妻百日恩,自己也该帮她砍断这枷锁。
白浩南掂掂手上的家伙,很趁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