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最后才在书里找到这么个好办法……”
“好办法就是割猪的卵?”一个村民略带迟疑。
“对,割猪卵!”
唐峥再次点头,郑重道:“猪肉吃起来有种腥味,但是割掉猪卵之后腥味会慢慢消失,一口家猪从喂养到出栏需要三到五年,但是割掉猪卵一年便增肥两百斤,所以我把猪仔割了,这是在帮助干娘……”
百姓们满脸惊奇,许多人口里啧啧有声,胖大婶早已不再抽泣,此时正站在一旁用心的听。
三爷爷神情渐渐舒展,缓缓点头道:“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小五也算做了正事,总归老三家的没有白疼你,臭小子终于懂得孝顺养母了。呵呵,这两头小猪仔割的好,割了之后一年可以增肥两百斤,如果来年有富户前来买猪,村里做主让你们家里先售卖……”
“我家不卖!”唐峥忽然开口,打断三爷爷的话。
三爷爷顿时一怔,旁边的百姓也迷糊起来。
养猪不卖?
那养来干什么?
唐峥咳嗽一声,满脸微笑道:“不但我家的不卖,村里其他人的也不能卖,以后咱们的猪都不卖了,全部留着自己亲自宰……”
嗡!
人群顿时炸了。
一个百姓越众而出,大声呵斥道:“小五你要干啥?过日子没这么过的,养了猪不卖,还要自己亲自宰,你是不是去了一趟县城换了魂,想要过一过富人杀猪吃肉那种好日子?大叔跟你说啊,你千万不要这么傻,咱们是穷人,穷人没有吃肉的命。”
四周百姓连连点头,似乎对这话很认可。
就连三爷爷也是叹了一声,那叹息带着一种扎人心肺的疼。
穷人没有吃肉的命!
这得是何等无奈的自知之明……
……
“如果给我一年时间,我要让大家天天都吃肉!”唐峥心里悠忽一闪,不知为何闪过这个念头。
他看了一眼跳出来的村民,微笑解释道:“大叔先别生气,听我把话说完,小五不是贪图口腹之欲的人,我之所以留下家猪自己宰杀,是想帮大家挣更多的钱……”
那百姓怔了一怔,好半天才小心翼翼道:“杀猪卖肉?”
“错,是杀猪开饭馆!”
“开饭馆?”
“饭馆你们没听过,但是酒肆总该听过吧,我要大家留下家里的猪,咱们自己宰了去开酒肆……”
在场百姓面面相觑,脸上明显都带着不自信。
这次就连三爷爷都没敢开口,只敢在一旁不断捻胡须,显然开酒肆做生意太过遥远,已经超出了唐家庄百姓的心理预期。
唐峥知道劝人很难,所以他轻吸口气准备继续劝。
哪知就在这时,外面突然有响动传来,但听一个清脆声音划破夜空,略带骄傲道:“这个买卖,我要入伙……”
声音很熟,唐峥一呆,所有人随他一起朝外面去看,忽然看到夜色中出现了一群人。
领头一个少年,满脸英俊之色,忽然快走几步来到门前,望着唐峥发出得意的笑。
“喂喂喂,兄台啊,你这个割以去腥的本领很厉害哦,不知是从哪本古籍上面学到的呢?”
唐峥满脸无语,感觉这小娘皮是专门来打脸的,他只觉牙根有些发痒,很想上去暴揍这个女扮男装的西贝货。
不过看了看人家身后带着的侍卫以后,唐峥决定很大度的放过这个小娘皮。
“毕竟是个孩子嘛,我可以选择原谅她……”
唐峥在心中给自己开解一声,然后感觉自己确实很大度。
自古客人盈门有说法,不管是好客还是恶客,作为主人必须开口招呼一下,于是他微微拱手一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