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老马心烦意乱时,他会站在马家屯的莺歌谷崖边儿上,此时此刻,他只想回到莺歌谷的崖边儿上,听谷中的黄莺为他唱几首欢欣的小调。
老马也怀念他的四条狗。二三十年了,他无论去哪儿,身边始终有一群忠诚的跟随者。他们勇猛、可爱、顽劣、聪明,他的一个手势、一句话、一个眼神他们皆可领会,他们是老马的朋友,也是老马的儿女,更是老马的精神伴侣——或者说人生之战友。他的灵魂深处,有一种忧伤的孤独是任何人也消解不了的,唯有神和他的战友能消解那种孤独。
孩子,老马至今也想不通孩子。为什么他讨厌孩子?为什么他厌烦听到孩子哭?漾漾所有的美被她那龇牙咧嘴的哭瞬间给粉碎了。有一片刻,老马以为这个小姑娘能成为他在深圳的精神伴侣或人生之战友,可惜他认错了!
如今老马像条老蟒蛇一样,钻进桂英家的破洞里,整日盘不开身子,窝气得很,还要日日忍受小儿哭闹。他怀念他的十来亩果子,怀念他从爷爷的爷爷那儿承过来的老院子,怀念这一生一世永远属于他的方寸土炕。
致远依然没有状态写作,他反思他每一天的日子,那股他用生命力在燃烧的书卷气息早被浓重油腻的生活气息压住了。他该怎么办?这个点是他买菜做饭的时间了。他依然坐在书桌前,观察着自己在这间屋里每天进出忙碌的身影。这里是他的生活,更是他的生命。所以他把他的生命挥霍在了什么样的事情上?
他看见自己每天上午花两个小时给两孩子做早餐、送老二上学、给老人买早餐;他俯视自己每天中午花一个半小时去做饭、洗碗;他看着自己每天黄昏花三个小时去接孩子放学、买菜、回来做饭、饭后洗碗;他观望自己每天晚上花一个小时照看老二洗脸刷牙、等妻子等儿子回家;他注视到自己周末几乎全天在为家人做这做那……毫无疑问,他爱他的家,可是……
他的家是他的全部,也并非他的全部。四十五岁了,人生过了稳稳的一多半,他还在挣扎着为自己那一缕书卷气息腾些空间。那缕气息存放着他自以为高尚的一魂一魄,那缕气息包裹着他究竟是什么人的最终秘密。人生听来简单、说来复杂。他还未定义自己,他还在寻找一个更完整、更强大、更有说服力的何致远。
他需要空间,需要安静——需要任何一个四十五岁的中年男人都应该具备的空间和安静。他在生活和梦想之间辛苦奔波,他在世俗与自我之间激烈博弈,他与苦闷的人生还在较量斗争。如果说人生有意义,那撑起自己意义或价值的最高点,是他人还是自我?是爱还是自由?
一米七二、中年微胖、脑门光亮的何致远长叹一口气,扶了扶鼻梁上的眼镜架子,他离开书桌,操控着臃肿累赘的肚腩和不灵光的膝盖骨,准备出去买菜。
老马今天在顶楼观了一场圆满的落日,那落日和马家屯莺歌谷边的落日一般无二,又截然不同。莺歌谷边的落日是清爽的、宽广的,这里的落日是被遮挡的、封闭的、不顺畅的。莺歌谷边的落日伴着蝉鸣牛哞、花合草香、人归畜安,这里的落日伴着车声——连绵无尽的车声。好歹,橙红温和的夕阳圆润了他棱角分明的心,罢了,诸事罢了。他拄着拐杖,一瘸一拐地往回走。
晚饭后老马在看电视,漾漾躲在屋里不敢出来,见了致远哭,见了老马气。多亏了晓棠,给她喂饭洗脸换衣裳。
晚上仔仔回来,进屋一看——自己的墙上好诡异的一张人物画像!他自己的偶像被人换了!他勃然大怒。
“爷爷,你是不是把我的偶像海报给换了?”
“是……不是!不是我!”老马见他气势汹汹,马上撇关系。
“到底是不是?那是我从网上买来的签名海报!你知不知道多难搞!”仔仔拍着裤兜跺着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