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零五章 翻越大山(1 / 4)

国潮1980 镶黄旗 2415 字 3个月前

哈德门在天府豆花饭庄的一次出手,效果斐然。

碍于他在南城的心狠手辣的凶名,第二天,果然那挨了打的小子,和他哥马虎子一起,老老实实的给年京送钱去了。

而且马家哥儿俩可不止还了年京两万的本金,还外加两千的利息呢。

同时也完全依照哈德门的要求,诚惶诚恐的向年京表达了歉意。

是好话说尽,面子给足,就差没当场给年京下跪磕头了。

事实证明,恶人自有恶人磨。

什么“马虎子”,不过就是吓唬小孩的玩意,对上真正的横主儿还是得低头。

或许有人觉得这哥儿俩傻,认为他们既然手里有钱,那干嘛不跑呢?

一个地球,有七大洲,八大洋,有二百三十三个国家和地区,五万多个岛屿。

天下之大何处不能去?

何必这么卑躬屈膝丧权辱国?

挨了打、赔了钱不说,关键还损失了颜面和尊严。

多亏啊。

可别忘了,这是信息闭塞,且法律不完善的时代啊。

当时的人见识都不多,尤其京城人,普遍觉得连首善之都还这么乱呢,外面那得什么样啊?

这马家哥俩又不是穿越或者是重生来的,就说港城繁华,他们感到羡慕的同时,也心存畏惧。

他们真以为那边跟电影电视里演的似的,天天不是黑帮火并,就是警匪交锋。

街头巷尾大商场里,动不动都跟炒崩豆似的拔枪干架呢。

这就是时代的局限性。

另外,流氓这份职业也很有特殊性。

这行可不比其他行业,这种职业就是家门口才得烟儿抽,跑到异地去就不值钱了。

人生地不熟的地儿,谁尿你啊?

想当年,叱咤沪海的大亨杜月笙牛不牛?

别看有那么多的徒子徒孙,青帮辈分也靠前,可自打移居港城,也是水土不服,越混越差。

这就叫强龙不压地头蛇。

甚至因为这个,流氓跑到异地想隐姓埋名,过过踏实日子都难。

因为社会混的人都挂像,带着痕迹呢。

除非别出门,只要出门一溜达,就容易招灾惹祸,引起没必要的纠纷。

拿马家哥儿俩来说,他们出门,别人就不能拿眼睛和他们对视,否则就会被视为挑衅。

嘿,敢犯照,你他妈够猖啊!打你丫的!

所以流氓去异地必须拜山头,就是怕引起误会和纠纷。

干脆这么说吧,反正从古至今愿意离开故土跑到异地去的,向来就只有两种人。

一种人是能力大,心也大,可出身之地却是个小地方,出去因为不甘心,所以主动寻找远大前程和发展空间的。

就像当年在沪海发迹的犹太富翁哈同,还有那从意大利跑到法国,又从巴黎跑到共和国的皮尔卡顿,都是如此。

无不应了那句“金鳞岂是池中物,一遇风云便化龙”。

另一种就是走投无路,待不下去了,被逼无奈只能跑路的。

就像当年那些因为战乱逃到咱们这儿的白俄贵族、犹太人,闯关东的那些山东人,从西西里岛跑到美国避祸的教父,还有从北平跑到沪海的许文强,不外如是。

至于马家哥儿俩,实际上是属于京城流氓里混得中不溜儿的那种人。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并没有多大上进心或者野心。

他们觉得当家门口的一霸,欺负欺负普通人,过过醉生梦死的日子就挺好。

忍一时之辱真不算什么,反正这儿失去的,再从别处拿回来不就完了。

当然是既不愿意,也没必要去当“过江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