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门口外约二百来步的地方游荡着是一群五颜六色的战马,约两万余骑,正在悠闲地啃食着青草,呼雷驳正悠闲地在东张西望。它取代了牧马人的角色,虽然与马群混在一起,但它没有吃草,它还是喜欢吃肉,特别是马肉。
此时见林俊牵马,它也是很懂人性地朝林俊奔来,这一幕,看得糜贞很是惊讶,双眼直冒小星星,“哇,你这马真懂事,都不用叫它,它就自己跑过来了。”
林俊把缰绳交给糜贞,微微一笑,“你没看到过,它还有更神奇的地方,现在坐稳了,准备走了。”一边说,一边用手在红马马屁股拍了拍,大红马开始慢慢走了。
林俊也上了马,向着一班孩童挥了挥手,“回去吧,我也出发啦。”
“好的,小林将军,必胜!”林俊耳边传来了一个女孩的声音,却是小红握紧拳头,向空中挥舞着,向林俊前进的方向喊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必胜,必胜!”这是一群稚嫩的童音挥舞着小拳头呼喊的童音。
“必胜,必胜!必胜!”呼声如山呼海啸般响起,林俊不由得拔转马头,只见此时的城头上站满了百姓,几个汉军早就被淹没在人潮中,他们朝林俊不停地挥手,口中喊着必胜的口号。
林俊深深地吸了口气,拱手抱拳,“各位父老乡亲,俊当定不负众望,平定辽东。我会回来看大家的......”说完,再不哆嗦,拔转马头,疾驰而去。
城头上,吕布那雄壮的身影也慢慢地显露出来,他身前还有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女,“爹,那个就是小林将军吗?”
“嗯!”吕布轻轻地哼了一声。
“唉,可惜离得有点远,看不清样子,爹,小林将军帅吗?”少女又问。
“额?还可以吧!”吕布说的倒是实话,毕竟,男人看男人,哪会注意他帅不帅,就算要注意,也是注意对方有没有英雄气概而已,他还真没有注意林俊帅不帅。但他马上就听到了一句让他大跌眼球的话。“爹,长大了,我要嫁给他!”
“没羞没臊的,这就想嫁人啦?”吕布不以为意,反而打趣了一一自己的女儿。
“爹......”少女逃似地跑下了城头。
城门口的马匹在呼雷驳的呼声中,也开始跟随着两匹马一路疾行,没到一刻钟,马群便消失在众人的视线之中。
林俊与糜贞两人在马群中不急不慢地走着,享受着这片刻难得的平静,林静甚至有些错觉,自己仿佛又回到了以前放牛的日子。
“将军,在想什么?”很快地,糜贞就发现了林俊有点走神的样子,于是问道。看着糜贞的样子,林俊难得地又起了恶搞之心,不禁笑道:“我在想啊,真有那么多战马,与你一起放马稒阳,当个牧民生个小牧民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哈哈哈......”不等糜贞反应过来,双脚一夹马腹,加速前行,洒下一路的笑声。
“你......”糜贞听得林俊的话,白晰的脸庞猛地泛起一股嫣红,但看着四下无人,且林俊又逃似地跑了,似乎想到什么,反而有点开心地催马追了上去,“你这坏蛋,等等我,跑那么快......”
没有驼人的战马很容易就追上了大部队,说是大部队,其实也只得四千三百来人。两人刚归队,却见典韦已是率先迎了上来,“嘿嘿......糜姑娘,你答应俺的酒和肉,可千万别忘记了啊。”
糜贞的大眼都乐都眯成一条缝了,甜甜地说道:”记住了,典五哥,到了渔阳我就先到糜氏商行拿点钱请你吃肉喝酒。”一路与林俊两人过了一把牧马人的生活,虽然短暂,但糜贞却觉得从来不曾有过这么开心。
怎么说呢,这种开心与别的开心是明显不一样的。以往的开心就像是吃饱了饭,而如今的开心却像是喝了蜂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