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伯阳听姜丝又跟自己说话了,高兴的尾巴都差点翘上天,立即让人牵了几匹马出来。
大手一挥说:“说什么借,爹爹的东西就是你的,你要喜欢整个信蝶坊给你都行。”
马儿是从药庐后山牵下来的,姜丝看着这个不算很大的小山包,这地方居然还真藏了马,该不会这里是信蝶坊的老巢吧?
江湖上第一的情报组织,肯定有不少好东西。
姜丝她手又发痒了。
但可惜,今天的瞬移次数已经用完了,不然肯定要大捞一笔。
唉,失算了。
看来用瞬移赶路这个事,还是不太靠谱。
习伯阳很是贴心地一人给安排了一匹马,尤其是对姜丝,还想让她自己到马厩挑选。
姜丝自然是又一次拒绝了他的好意,从中选了一匹纯白色的小马。
别无其他,因为这小马颜值高,她是颜狗。
告别习伯阳后,几人又踏上路途。
不得不说,信蝶坊不愧是江湖第一的情报组织,他们的马都是好马,跑得那叫一个飞快。
姜丝不会驾马车但骑马,她可是一把好手,一马当先跑得飞快,甚至还跟范桐赛起马来。
不出多会儿功夫,几人便达到可以修整的城池。
一行人过关卡时,还引来不少人侧目。
瞧他们骑着好马,却又一个个灰头土脸,很难不引起别人注意。
看他们一个比一个脏,姜丝决定还是在此地修整一下再出发。
所以,当几人出现在范家在此处的酒楼门口时,掌柜都被惊呆了。
因为他才刚收到飞鸽传信,说大少爷和少夫人南下巡铺子,可能会经过此处。
原想着他们早上才出发,来到这里怎么着也得傍晚了,没想到,竟然这么快就见到了人。
难不成他们跟鸽子一样,也是用飞的?
掌柜带着满心的疑惑,给几人安排了住宿。
半个时辰后,姜丝几人坐在酒楼大厅,看着三个小二每人手里端着一个盆从旁边的房间进进出出。
白水进黑水出,差不多持续了一个小时。
事后,三个小二都累得瘫坐在门口吐槽。
“这辈子,没见过这么脏的人,要不是大少爷带来的,谁愿意伺候啊!”
“可不是,洗了五桶水才洗干净了。”
“你们是没看见,他一进浴桶,搓都不带搓的,那水就变黑了,简直了,都可以直接拿来写字,不知道可以省多少墨条。”
这个小二的话引起了其他两个小二的共鸣,两人连连点头表示赞同。
一旁的范桐几人听着三个小二哥的对话,都很是尴尬。
这眼镜也是,都穿越过来了,也不知道洗洗,真不知道,他怎么忍受得了自己这副模样的。
就在几人等得花都快谢了的时候,那个因为洗澡差点累死三个小二的人总算是出来了。
宽大的衣服罩在骨头架子上,怎么看怎么不合身,因为缺乏营养的缘故,他脸上的肉几乎没有,双眼凹陷得厉害,就像是那种变异之后,久久不得进食的丧尸,只有一块皮裹着骨头。
形容枯槁的明景焕,眯着他的眼睛,很努力地想看清前方的路。
但显然,这种行为是徒劳的。
因为他才刚打开房门,就被房间门的门槛绊倒了。
明景焕的原身也不知道练的什么武功,他的脑袋跟地面亲密接触,把酒楼大厅的地砖砸个稀巴烂。
明景焕双手撑地,把自己的脑袋从地砖里拔出来,而后朝范桐几人的方向伸出手,无奈求救,“老大,救我!”
老弱病残,这家伙占了三样,空有一身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