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府,夜色燎黑。
在街上漫步,孟懿宁从未如此放松的欣赏过大夏的美景,曾经北阳也是这一片繁华景象。
“春儿和杏儿都死了,原先我也想当大丫鬟,如今给了我,却天天战战兢兢。”
“全府上下疑神疑鬼怎能不怕?厉鬼杀人啊!”
孟懿宁身后的两个姑娘快步走着,说话声传入耳内。她听觉灵敏,小石子的异动都可以听出来,更别提如此大大咧咧的对话。
“赶紧跟上!磨磨蹭蹭的干什么呢!”这俩丫鬟居然还带着一个小跟班。
孟懿宁侧头余光瞟见,看见一个瘦瘦小小,也就十岁的姑娘唯唯诺诺的跟在后面。
“喂!小虫子!小姐要的糕点你别磕碰了,要不然就把你扔到后院的那口井里!”
说着,两个人哼的笑了一下。
孟懿宁一皱眉,小虫子?哪里有这样奇怪的名字?她放慢了脚步,细细竖着耳朵听。
小姑娘瘸着腿,咬着嘴,奋力的跟上前面两个大丫鬟的脚步。
“你说小姐起这个名字可真奇怪。”
“那有什么的?谁让她脖子上长了一块蝴蝶一样的胎记,上次有人夸了两句别致被小姐听见了。”丫鬟学着鹤淼淼的语气“小姐说,这恶心的胎记是深色的,蝴蝶都是艳丽的颜色,这一看就是肮脏的蛾子。一点也不吉祥!”
“她这种卖身小丫头死活都是小姐说了算,赐个名字是抬举她。”
小虫子端着两个瓦罐颤颤巍巍的跟着,但是三人距离还差着五六米。
“赶紧的!踹了你一脚就装瘸!你倒成小姐了?”一个丫鬟严厉的呵道。
“一会儿到了府内,把东西给我们,你就去把暖炉都擦了热上!连个路都不会走,真不知道会干什么活!”
孟懿宁斜了顾子安一眼,小声地说道“鹤府的风格就是炸了毛的鸡?”
“就是可惜,鸡有鸡虱子,我觉得他们还不够像。”孟懿宁又接了一句,自顾自地往前走。
街上的人裹着厚厚的袄子打牌、下棋、斗虫,乐呵呵倒像是夏天的傍晚。
斗虫是大夏风靡的活动,但是比其他娱乐要稍微危险一些。
大夏有一种独特的虫子——金甲银丝鳖。
一年四季生存,金甲下是厚厚粗糙的绒毛。在灯火和阳光的照射下,鳖虫金色的壳子折射出五彩斑斓的颜色。这种鳖虫喜欢少数独居,只要数量一多就会产生躁动,相互攻击。虫嘴像是蜘蛛一般吐出银色有毒的丝线,把对方团团围住,再步步蚕食。由此夏盛行了“赌虫”的活动。
把八九个鳖虫放在白瓷罐中,相互吐丝,如同蚕茧一般。等到五天过后,丝线慢慢褪去,唯一那只胜利者的主人,就能得到丰厚的奖赏。富贵的人家都用燕戎进贡而来的透明琉璃杯来斗虫,可以从侧面稍稍看清打斗的盛况。
金甲银丝鳖不惧大夏的冬天,但是立冬之后会进入冬眠,如春暖和则渐渐苏醒。街边摆满了烧炭的暖炉,上面架个半钢半木的桌子,给鳖虫加温以致苏醒,进行游戏。
不过说来也危险,这虫子是食肉饮血的,在野外寄生在动物身上,而如果接触到肌肤,就会用嘴巴撕开一个口子,像一个钉子似的扎在肉里。如果不幸被叮咬,强行拔出只能让锯齿般的倒刺和毒素依旧留在体内,因而人们只能用火熏它,等它疼痛难忍,自己松嘴跑掉。
两个丫鬟使唤着身后的小跟班。
孟懿宁看着街上烛火之下虫的人们,乐了出来。
顾子安好似知道她要做什么,就淡淡的说了一句“别伤及无辜。”
他话音刚落,孟懿宁单脚碾地,一颗小石子像是鸡毛箭一样飞射而出,冲着一名丫鬟直击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