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麻的惨叫,而后来回打滚。
唐剑秋掏出藏在袖子的匕首,武器犹如灵蛇出洞,轻松削断了那人的手腕。
顿时,鲜血飞溅,殷红的鲜血如同高撒的血雾,将草地染红。
在那之后,那人大叫着退了下去,这一幕刺激了其他匪类,他们更加疯狂地冲向唐剑秋。
然而,唐剑秋显然不是易于对付的对手,他的速度一向迅速,犹如那空中闪电横空出世,迅速穿梭在匪类之间。
手上的匕首如同他的影子,一次又一次吞噬敌人的生命。
每一次刀锋的闪烁,都意味着又一名匪类倒下。
他的动作优雅而致命,快影如同雄鹰一般,在这烈日之下来回穿梭,而他与武器共生,与死亡共舞。
他的眼中闪烁着斗志,面对越来越多的敌人,他不仅没有畏惧,反而愈发兴奋。
面对这怪物般多存在,他们多少也是有些恐惧的,即便有些发毛也不得不战斗下去。
唐剑秋凭借灵活的身手挥动着手上的武器,虽没有使用绣春刀可能大不如前,可身体的机能是存在肌肉记忆的。
每一刀挥舞,每一次躲避都包含着他的决心和勇气。
最终,在唐剑秋的努力下他赢了,他杀出重围并战到了最后。
周边尸体重重,形成血雨,在这充满绿色的树林下别有一番风情,只有那如战神般的男人手持匕首,浑身是血的立在地上。
唐剑秋喘着粗气,即便他再怎么厉害面对这么多数量的敌人难免会有些棘手。
他有些疲惫的抬头看向天空,景色优美如画,烈日如影,倾洒在他的身上,如镀上一层光辉一般。
“大人,你没事吧?”
阿飞万般着急,没有唐剑秋的命令他都不敢上去帮忙,只有在敌人快要逼近自己的时候他才会选择动手。
“我没什么事,阿飞,这才是我为什么选中你的原因。”
唐剑秋一边说着一边俯下身来用敌人的衣服擦拭着匕首上的血迹,貌似有些嫌弃。
“不是,大人,这是何故?”
阿飞甚至都没有反应过来,不过下一秒他悟出来了,唐剑秋是在说为什么派他而不派其他人来的真正的原因。
“你熟悉大兴县,为人老实,仗义,不虚不假,就算是地痞见着了也不会怀疑到你身上,如若是我亦或他人行动难免会被人怀疑。”
这才是唐剑秋为何派阿飞跟自己一起来的根本原因,毕竟武官口直心快,不会想那么多,而阿飞看着就像是软柿子,最好拿捏的那一类,却殊不知对方是块板砖;
大明镇抚使三月天